第374章 刘兴祚和他的两万汉儿军

刘兴祚效仿唐朝时期的翼国公秦叔宝,使用的武器也是两根金装锏,但此刻这两根金装锏并未握在主人手中,反而孤零零地被丢在一旁。

刘兴祚上身赤裸着,露出结实健硕的肌肉线条,头顶仍戴着紫色绸缎质地的头巾。

原本穿着的紫色绸缎箭袖长袍已被脱下,却也没有随意丢弃,而是潦草地系在腰间的皮带上。

尽管如此装扮,他腰间依然佩戴着一柄锋利的腰刀,以防万一,随时准备应对可能来自建奴一方的偷袭或暗杀行动。

自从今年年初袁可立就任鲁豫总督不到两个月,刘兴祚兄弟二人在建奴处叛逃至大明后,这件事让建奴一方颜面尽失。

要知道,自清太祖努尔哈赤起兵以来,向来只有汉将奴颜婢膝投靠他们,何曾出现过已归顺建奴的汉将再次倒戈投向大明呢?

刘兴祚兄弟此举无疑开创了一个极为恶劣的先河。

八旗贵族们对他刘兴祚可谓恨之入骨,恨不得生吞活剥了他才解气。

就连一向给人宽厚仁慈印象的皇太极也气得七窍生烟、暴跳如雷,并扬言定要铲除这两个恶徒,活剥了他们全家方能泄愤。

毕竟,刘兴祚仅凭一己之力便彻底破坏掉了皇太极自登上汗位后,苦心经营多时所塑造出的女真人与汉人和谐共处、亲如一家的美好局面。

此事以后,汉军的汉人兵将都是惶惶不可终日,生怕被女真贵族给找个由头收拾了。

而之前驻扎在红嘴堡附近的汉军将已经因为刘爱塔的离去,不管是不是对建奴还有忠心,都是早就被建奴屠戮殆尽。

本地的汉人,建奴是不敢用来当士兵了。

新来辽南金复盖海四洲驻守的汉军旗士兵们,与驻守此地已久的女真八旗之间早已心生嫌隙、貌合神离。双方彼此忌惮,生怕对方会突然在背后给自己来上一刀。

这种不信任感是致命的,建奴在辽南的防线已经是形同虚设,就算不是,也已经是相差不远了。

刘兴祚面色微微发紫,其中还透着些许红润,宛如高海拔地区人们脸上常见的“高原红”一般。他的眉毛浓密而自然,下巴处留着一抹刚硬的胡须,浑身散发出一种凛冽的杀气。

说起刘兴祚的身世,倒也有些传奇色彩。

他家祖祖辈辈都是开原人氏,年少时因机缘巧合被老奴收为养子。这是好听的,难听点就是刘兴祚小的时候,被建奴掠去当了奴隶,女真人人口太少,总是千方百计增加自己的人口,胡化的汉人也可以作为女真人。

刘兴祚后来因为聪明伶俐,学会了女真语,汉语,蒙语和朝鲜语,渐渐受到了老奴的器重,把他当儿子一样看待,比之李永芳还要看重。

这种情况颇有几分当年老奴被李成梁收养时的模样,或许这正是老奴独特的恶趣味所在吧——你们汉人李成梁收养我就像养了一只小野兽一样,那我收养一个汉人,不也同样如此吗?

如今的刘兴祚已被袁可立暂时任命为旅顺副将,负责掌管旅顺港以及金州、复州和盖州等地的一部分军队。他手下拥有两万名训练有素的精兵强将,这些士兵均来自于他曾经驻守过的红嘴堡,个个身经百战且对他忠心耿耿。

与旧时空那段历史不同的是,此次刘兴祚因为得到了袁可立率领的大军在海上接应,无需像过去那样孤注一掷。

原来的历史版本,他只能选择放火自残并佯装死亡,甚至抛弃妻子儿女和年迈的母亲,历经千辛万苦方才逃回大明境内。

然而今非昔比,现在的情况完全改变了。有了袁可立强大兵力的支援,刘兴祚终于可以堂堂正正地回归大明怀抱,并继续为国家效力。

这一次,他竟然毫不犹豫地率领着自己麾下那两万多名的汉军将士们直接反正!

这次刘兴祚吸取了教训,手底下已经没有了王丙那样的铁杆汉奸老鼠屎。

一天深夜,他们靠着伏击,背后捅刀子等手段斩杀了正红旗整整一个半牛录的清兵,又重创了正蓝旗的一个牛录。

紧接着,就在复州城头上高高扬起了那面象征着反清复明的大旗!

哎呀呀,说错啦!现在竖起这样的旗帜确实为时过早,但其中蕴含的深意却不言而喻。

彼时,刚刚历经东征西讨、凯旋归来的皇太极,好不容易才在盛京城里安定下来,自认为已经牢牢坐稳了大汗宝座之时,却突然得知了一个令他震惊不已的消息——刘爱塔,这位与自己有着联姻关系的女婿居然反叛了!

这简直让皇太极气得喷出一口老血来。

正因如此,如今的刘兴祚坐镇旅顺可谓是兵强马壮,比起从前的张盘还要更胜一筹。

面对北面那些再熟悉不过的敌军时,刘兴祚并未将其视为难以攻克的强敌,甚至完全没有像辽西关宁军那样对敌人心生畏惧之情。

\"你啊,都这么大年纪了,怎么还不懂得爱惜自己的身体呢?海边风浪这么大,小心感染风寒。\" 此时此刻,在刘兴祚身旁响起的正是一个女子关切的声音。

刘兴祚缓缓转过头去,目光落在了那个正向他走来的身影之上。待看清来人后,他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温柔的笑容。

原来,这正是他的妻子——和卓。和卓乃大贝勒代善之子萨哈廉乳母之女,身份颇为特殊。

当初刘兴祚决定反叛之时,曾经暗中安排让妻子返回盛京那方,以保其安全。然而,令他意外的是,和卓竟然坚决拒绝了这个提议,表示要与他同生死、共患难。

和卓身材高挑纤细,一张标准的瓜子脸上皮肤细腻光滑如丝,弯弯的柳叶眉下双眸清澈动人。尽管外表柔美婉约,但她却拥有一副苗条而矫健的身躯,行动间更显利落洒脱;再加上那双并未缠足的大脚,使得她走路时犹如一阵疾风,气势十足。

上一章目录+书架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