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秃尾巴狼

哈雷和杜克退到后方,重新回头看时,又有一个猎人躲闪不及,腰腹处被风刃划出一道触目惊心的伤口,又长又深,眼见是活不成了。还有三个猎人被火球的爆炸波及,躺在地上哼哼唧唧,爬不起来。

稍远处的空地上,护卫、猎狗已经和火魔狼厮杀在一起。

激烈的战斗持续了二十多分钟,最终魔狼超过半数被杀死,就连那只三阶头狼也没能逃脱,它曾妄图逃跑,却被猎狗们死死缠住,最终被路易斯一击致命。

头狼一死,狼心涣散,剩下几只魔狼再也顾不上许多,纷纷夺路而逃。

至于那只罪魁祸首的秃尾巴,开战之后不久就失去了踪影,谁也不知道它去了哪里。

至此,这场战斗以人类胜利而告终,有人吹响了号角,这是胜利的信号。

很快,村里的医生带着妇女和老人前来救治伤员,然后,刚刚结束战斗的场地再次被各种声音淹没,有哀号声,有尖叫声,有痛哭声,有啜泣声,唯独没有欢呼。

这场胜利的代价十分惨重,战死了三个猎人、四条猎犬,另有一个猎人重伤,就算伤好了也不能打猎了。

其余的人和狗身上大多带伤,就连路易斯也没能幸免,真正完好无损的就大概就只有躲在后方观战的哈雷和杜克先生了。

乌木村总共只有三百五十多口人,有战力的青壮年男子只有一百多人,一下子减少三人,可谓损失惨重。

第一次带队就出了乱子,这让哈雷十分窝火,归根到底是因为有些人不顾乌木村的禁令,擅自豢养魔狼。这种人就是太贪婪了,奢望得到不该得到的力量。

魔兽骨子里有着很深的野性,不是简单的几年的养育之恩就能消弭的。

村里的猎人说说,魔狼只有经过很多代的持续驯化,才可以磨去野性,不过那时候已经不是魔狼了,而是变成了狗,而其猎杀能力也会随之大大退化,更不要奢望其具有释放魔法的能力。

想要让一只强大的魔狼足够忠诚听话不是没有办法,那需要精通契约的魔法师的帮助,或者直接买一张契约卷轴,不管哪样都代价不菲。

片刻之后,看看战场收拾得差不多了,哈雷把脸一板,冷声道:“路易斯,去,把那个偷养了风魔狼的家伙给我带过来!”

出了事情,就必须找个人背锅,转移仇恨,这是他的父亲教给他的。况且,这一次他根本不需要冤枉人,锅本来就是别人的。

“这……”路易斯有些为难。

“怎么回事?”哈雷眉毛一挑,想要当好村长,在别人面前必须保持一副威严的表情,这也是他的父亲教的。

“不不,少爷,属下不敢……德里克刚才战死了,还需要带过来吗?”

战死了吗?算他好运,那就不要为难他的家人了吧。

哈雷深深呼出一口气道:“路易斯,吩咐下去,所有参战的人可以去府上领到一块方银,战死的可以领到三块方银,战死猎犬的也可以领到一百公斤燕麦。至于猎物,大家分了吧。”

方银是一种一公分见方的小银块,是乌木村内部流通的唯一货币,购买力不高,大概相当于三十个优质大面包,但却是实实在在的硬通货。

自然了,像这样重要的东西,其铸造权牢牢掌握在斯太尔家族手里,确切的说是掌握在村长哈珀的手里。

乌木村的家家户户基本上自给自足,村民之间偶有交易往往也是以物易物。

只是,村长家经营着村里唯一的百货商店,从来都是只认方银,不认其它,别的日用杂货或许你可以不买,盐你却不能不吃。

就这样,方银以某种方式发放到村民手里,转了一圈,最终又回到村长手里。

“作为一名村长,永远不要让村民手中掌握太多的余钱”,这是哈雷的父亲教给他的经营之道中颇为重要的一条。

那意思再明白不过,当村民手中没有多少钱的时候,一块方银就能够让他们感恩戴德。

反过来,当村民手中有了很多钱的时候,一块方银就无法产生足够的吸引力,想让村民办事,就得付出更大的代价,结果就是村民变得更有钱了,村长家越来越穷了。作为一名村长,那岂不是太无能太失败了吗?

假如按照哈珀的风格,这次剿灭魔狼是为了全村的安全,属于公事,根本不用动用方银,顶多拿出一点儿粮食意思意思。这还不算,就连那些战利品,村长也要占一半。

哈雷显然还无法像他的父亲那般老辣,他想了一下,又道:“对了,让吉恩一家去府上上领些木料,建个小屋吧,再给他一些口粮,总不能让他饿死。”

远处传来几声短促的狼叫,逃离的几只魔狼在相互联络。

路易斯听得不耐烦:“还有没有手脚完好的,来几个人,跟我去把剩下几只宰了。”

哈雷倒不是很在意,摆摆手道:“不必麻烦了,只要它们离开就好。”

火魔狼也好,风魔狼也好,不过只是些畜生,它们领教了人类的厉害,该长些记性了。

这个决定后来让哈雷很后悔。

时光如水,在平平淡淡中,火魔狼的风波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乌木村的人们尚未完全消弭心中的创伤,新的危机又出现了。

“少爷,出事了,洛林死了。”管家霍丁一脸凝重。

那只被某个猎人豢养的秃尾巴狼在溜走之后,并未远走高飞,它一直在村子附近逗留。

前天早上,两名民兵沿着村外进行巡逻时,遭到了它的袭击,一重伤一轻伤。

两个捡回了一条命的民兵说,他们敢打赌,秃尾巴不但已经成年了,而且很可能已经是二级。

哈雷脸色难看,只是一只魔狼不值得兴师动众,他指派了洛林去抓捕它秃尾巴。

洛林是乌木村最好的猎人,他布置的陷阱简直天衣无缝。单论武力,几乎每个护卫队员都能吊打他,但要说到抓捕猎物,整个护卫队加起来也比不过他一个人。上一个狩猎季,他甚至抓到了一头五级的魔熊,那可是中阶魔兽,真是不得了的成绩。

哪曾想到,当天才派出去,第二天就接到了他的死讯。

尸体是在村东五百多米外发现的,内脏都被掏空了,惨不忍睹,而致命的一击来自颈侧。

哈雷感到脸上火辣辣的,仿佛被扇了一巴掌——洛林的死,他是有责任的,如果当时能多派几个猎人,结果或许就不会是这样了。

“霍丁,把路易斯叫来,让他带上几个人,我们去会一会那只畜生。”

“少爷,您可千万不能去啊,风魔狼一直躲在树林里,敌明我暗,这可是大忌啊,万一您有个闪失……”老霍丁哭天抢地地叫起来。

“得了吧,霍丁,你越来越罗嗦了。你不就是想说,万一我有个闪失,我老爹回来会剥了你的皮是吗?告诉你,斯太尔家族没有贪生怕死之辈。少爷我年纪轻轻都不怕,你一把老骨头了,本来就没几年活头,你怕什么?”

老霍丁心里腹诽道,谁说斯太尔家族没有贪生怕死之辈,你老爹就是贪生怕死之辈,他心里这样想着,嘴里却大义凛然继续劝道:“少爷,我这条老命死不足惜,可是您身系全村安危,怎能轻易涉险?”

哈雷冷哼一声道:“你还知道我身系全村安危?现在已经死了好几个人了,我的命是命,村民的命不是命?你再多说一句,我就把莉莉丝关进小黑屋。”

一提到自己的宝贝孙女,老管家顿时打了个寒颤,知趣得闭了嘴。

为了尽快找到秃尾巴狼,哈雷放飞了自己的小鹰,一只白色的闪电隼,它的名字叫飞羽。

闪电隼以速度著称,非常适合侦查和传递情报,完全成长起来之后具有三级的战力。

现在的飞羽还很弱小。

乌木村四周都是树林,村东当然也是,这一带属于洼地,溪流密布,夹杂着一些小沼泽。

这里为火魔狼所不喜,却是风魔狼的乐园。秃尾巴经常潜在水里,窥视人类的动静,然后从一个意想不到地方爬上岸,发动袭击,得手之后,就会潜入溪水和沼泽中,失去踪迹,让追兵无所适从,不要说哈雷一筹莫展,就算经验丰富的猎人们也要大费周章,即使带着最好的狗也是枉然。

秃尾巴是被人类养大的,他格外了解人类的招数,陷阱、毒饵之类的对它完全不起作用。

最近几日,它更加变本加厉,借着溪水和沼泽的掩护,几乎每晚都来,因为风属性的加持,它可以轻易翻越围墙,村里连续被叼走了两只狗和五只羊,连一头大公牛也被咬死,一时之间,人心惶惶。

飞羽已经放出数日,看起来效果并不离想,这也难怪,乌木村周围到处都是树木,实在太容易隐藏了。

哈雷带着人连续两天不眠不休地追踪它,仍被它给逃脱。

又过了一日,飞羽终于回来了,哈雷等人跟在它的后面,在一株老柳树下遇到了奄奄一息的洛克老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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