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吞噬因果怪物,化大罗法则!

在一阵隆隆声中。

天与天相接!

地与地相连!!

高远的大道都显化,颤鸣不断。

“这是要修补九天十地吗???”

完美世界,孟天正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的看着这一幕。

九天十地在仙古末年被异域诸多仙王打残,原本完整的原始古界分为九天与十地以及无尽星海,天地大道法则秩序也因此残缺不全。

天地大道不全,法则弱,修士也弱,正常修炼,每个境界都有缺陷,根本走不远,连成仙都成了一众奢望。

相当于给你残缺的教材去参加考试,能考第一就有鬼了。

以至于孟天正都要想办法另辟蹊径,以身为种,以自身为道,熔炼天地万法。

现在看到罗墨在修补九天十地,要将原本分裂的九天与十地以及无尽星海,统统化作完整的大界,如何不让人震惊。

“要修补九天十地,补全大道吗?”

柳神轻语,声音虽然清冷,但透露着一丝诧异。

身为曾经的仙王巨头,柳神自然是知道要修补九天十地,化作一块完整的大域,曾经那不弱于仙域的仙古界,只有传说中“帝者”才有如此伟力。

而罗墨能完成这般壮举,只能用挂逼来解释了。

视频中,宏伟的世界树树枝延伸,居然将仙域吸附。

如此肆意妄为,扰乱过去时空古史的行径,自然而然就引来了莫大的因果反噬。

顷刻间,时间长河决堤,沸腾的因果之力凝聚成莫可名状的怪物,从决堤的古史之中杀来。

无数因果崩坏形成的怪物,威势撼动诸天,哪怕是界海彼岸的苍帝,羽帝,鸿帝和灭世老人这等准仙帝,乃至上苍的一群至强生灵,甚至是道祖们都看的心惊胆战。

“罗墨实在是太过肆意妄为了,不但改变许多人的命运,还带着一整个后世降临乱古,搅乱太多的因果,他会被大因果反噬!”

“岂止是是肆意妄为,简直就是作死,让后世之人和过去的九天相融合???这可比尸骸仙帝还要逆天,尸骸仙帝也只是干涉一位仙帝的过去身。

“时间长河不可轻涉,谁知道会从中跳出什么怪物,这罗墨还是太年轻了,这下直接玩脱了。”

不仅仅是准仙帝,连洛天仙和勐海仙帝也是被罗墨的操作给整不会了。

强如他们这等仙帝中的佼佼者,纵然是早已超脱时间,也不敢轻易涉及时间长河。

时间长河中蕴含的大因果,才是让仙帝真正忌惮的力量。

这等大因果神鬼莫测,拥有着恐怖的力量,强大如路尽级仙帝,一旦沾染上过于恐怖的大因果,如仙帝级大因果的话,也有陨落的可能。

如此莫大的因果反噬,别说仙王巨头了,便是一位真正的帝者都不敢轻易尝试。

典型例子就是赤王和尸骸仙帝,百无禁忌,敢跨越时间长河对尚且弱小的石浩出手,妄图改变历史走向,下场是无比凄惨。

赤王神胎被剁,帝路无望,而尸骸仙帝也因此被因果之力反制,就连啥也没干的安澜也跟着遭殃,被一滴血暴打。

“这下明白为何我要封锁时空长河吧。”

永生之门内,方涵看着身旁目瞪口呆的方青雪,淡淡一笑。

永生世界同样也有时间长河,但是因为有永生之门镇压时间长河,纵然是仙王,乃至无上破碎的强者,也不能像完美世界的仙王,仙帝那样去时间长河里浪,回溯万古,干扰过去。

“时间长河的因果反噬可不好受,不是所有人都能修行大因果术的。”

方涵低声道,看着画面中不为所动的罗墨,依然猜到了罗墨的想法。

“莫非他是想借此来蜕变出大罗法则?”

视频中,面对轰杀而来的不可名状之因果怪物,但罗墨不为所动,没有做如何抵挡,任由这因果的怪物杀向自己的元神,覆灭自己的真灵。

因果怪物杀向罗墨元神,冲击向一方大印镇压的真灵。

轰!!!

那无可抵挡,几乎整合一整片古史的庞大力量,轰击在罗墨的真灵印的光幕上。

刹那间,真灵印微微转动,一阵奇异的波动扩散开来。

在那股波动的照耀下,万物皆虚!!!

唯有罗墨,仿佛是那世间唯一的永恒真实的存在。

尸骸仙帝自己斩下来的部分元神和肉身

在真灵印光芒的照耀下,因果崩坏形成的不可名状的怪物,似雪遇骄阳,顷刻间消融而去,无影无踪。

叶黑不黑:卧槽,那因果怪物,居然直接灰灰了去了???我没看错吧!!!!

仙之巅,傲世间:不对,这剧本怎么跟我想的不一样。

爱收人宠的黑皇:这特么是开挂了吧!!!

洛天仙:嘶,我身为路尽级仙帝,面对那因果怪物也感到恐惧,怎么就这么完蛋了???

厉飞羽:不对,我感觉这罗墨分明就是故意的。

开局一颗天命珠:自信点,把“分明”去掉。

楼拜月:严格来说,真灵印才是他真正的外挂,而非三千大道。

永生之门:这小子八成就是想要借助那庞大的因果之力,好让自己的玄仙法则蜕变,化为大罗法则。

借助真灵印,罗墨不但抵挡住时间长河反噬,将反噬归于虚无,还凭借着大因果术,始汲取虚无之中冥冥杳杳的庞大因果之力。

在庞大的因果之力冲刷下,罗墨的玄仙法则也开始了蜕变。

趁热打铁,罗墨他又取出大罗剑胎和烂木箱,炼化尸骸仙帝斩下的部分纯洁的躯体,和正在蜕变的玄仙法则结合。

在庞大的因果之力和仙帝部分躯体元气的冲刷之下,罗墨的玄仙法则变得神圣、不朽、虚无。

万事万法万因万果不沾其身,游走一切时空,皆能自在逍遥。

这便是大罗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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