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烤玉米

陈安其实挺喜欢守号这件事。

每天晚上出来打着手电转上两圈,吆喝几句,放几声空枪,然后美美地睡上一觉,第二天并不影响着他带着四条猎狗到山上转悠。

必须为庄稼收起以后的秋末和整个冬季的撵山做准备,到时候能用上一用。

两条凉山犬和两条青川犬,在被拴了三天后,对彼此的气息逐渐熟悉。

在陈安将它们放开后,互相嗅着气味,然后……还是呜哩哇啦地撕咬了一通。

招财和进宝还是对两条还未成年的凉山犬动了武,捍卫了自己的地位。

但也正因为有了提前的熟悉,并没有下死口,在两条凉山犬表示出屈服的意思后,它们就停止了撕咬。

再然后,几条狗子相处起来,就变得和谐了。

陈安给两条凉山犬也取了名字,披挂红色的那条凉山犬叫来福,花狗则是叫做如意。

就图个吉利。

唯一不好的是,两条凉山犬,都喜欢吃粪便,老是喜欢到茅房旁边转悠。

凉山犬的生存条件,从很大程度上来说,比青川犬的还要恶劣得多。

也正是因此,它们吃所有能吃的,这一点,陈安想得通,饿极了的时候也别无选择。

不过,还是被陈安好好的教训过,这个毛病不好好改改,想要跟它们有個亲近点的举动都不免有些芥蒂。

他在抓紧时间对它们进行基础的训练。

比起招财和进宝来说,训练来福和如意要容易得多,。

陈安也在注意观察着它们的特点,两条凉山犬的嗅觉,不比招财的差,每次招财有发现的时候,两条凉山犬也都有差不多的反应。

这些天下来,每天陈安没少喂食,虽然两条凉山犬看上去还是有些干瘦,但经常能吃饱,还时常到山上打到些小动物喂一下,毛色明显开始变得有光泽了。

进入山林的时候,两条猎狗随在招财进宝身后,到处嗅,到处跑,显得很有活力。

陈安也抽空到镇上找过铁匠大爷,将打造的项圈和铃铛拿了回来。

钢圈上面钻孔,铆上二十八颗钢钉,陈安专门找了麻布,请瞿冬萍将内侧包裹起来缝上,挂上铜铃铛后,一路走到哪里,都哐啷作响。

这也算是让它们提前进行适应。

接下来,就是看它们第一次下口了。

陈安在考虑进一次深山的事情,村子周边的猎物实在太少,很难遇到。

还有,家里挂着的熊胆,在经过四次蘸烫,已经完全阴干,去了油皮的熊皮也已经干燥,包括那个麝包已经差不多了。

其实,陈安现在并不打算急着处理这些东西。

他手里除了给陈平打造家具的那些钱,剩下的都还有三百来块,结个婚,绰绰有余。

他很清楚,往后几年,无论是整香还是熊胆,价格会越来越高,他并不急于处理。

只是,熊胆得分宏山一半,他手头不那么缺钱,但宏山家却是需要,他可是听宏山说了,也想准备点钱,给自己好好盖一座房子。

还是得早点把熊胆出手,把钱分给宏山。

暂时没法通过冯学恩出手熊胆、熊皮,那就只有往收购站跑的这一条路子。

他寻思着,自己也该把猎枪换了,琢磨着什么时候往汉中那边去一趟。

在这边,可不容易弄到好猎枪,不然也不会那么多人用火枪了。

这段时间,董秋玲一直没有在晚上的时候到号棚里来找过陈安,只是在陈安找过去,或是在路上遇到,会说一说话,也时不时让陈安领着去盘龙湾转了一圈。

准确地说,是在石崖对面的竹林,远远地看着。

陈安去大村子看过她不少次数,送点肉或是打到的野味。

但每每想有点亲密的举动,都会被找理由搪塞,简单的一个拥抱,已经算是最近的距离,想要更近一步,却是怎么都不愿意。

这天晚上,算着日子觉得又已经到了安全期的陈安在号棚里,难得听到了四条猎狗的叫声。

他赶忙提着火枪从号棚里钻出来,看到下方地头的山路上,有人打着手电筒上来,他心里还激动了一下。

谁知道,脸上还没来得及笑出来,就听到宏山的喊声了。

没一会儿,宏山抱着几个苞谷到了棚子边:“在家里面无聊透了,跑来找你耍,顺便掰了几个玉米,烤着吃。”

“明明晓得我在这里守号,防着野物来破坏庄稼,也是为了防止有人来偷苞谷……就不怕我汇报上去蛮?”

陈安开玩笑地说。

“烤出来你也吃上两个,就没得事了!”

宏山当然相信陈安不会去做这种无聊的事:“我是在最下边地中心掰的苞谷,没有在地边边那种容易被人看到的地方。”

事实上,到了这时节,偷偷掰玉米去烤着吃的人不少。

尤其是那些到田间地头割猪草的娃儿,总会借机在背篼里装上几个带回家,或者干脆偷摸着掰上一些,跑到山里没人的地方,拢堆火烤熟,吃到肚子里。

大家屋子里的粮食,都不充裕,陈安发现过数次,不过,他也只是睁只眼闭只眼,当做没看见。

都已经出来了,陈安干脆冲着外面的夜空大声吆喝几句,然后钻进号棚里。

先一步进去的宏山,已经蹲在火堆旁,将包谷壳撕掉,只剩下两三层的样子,然后将苞米放在火堆里面烤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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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娃子,你上次跟我说的女的,到底是不是真的?”

宏山拍拍手上的灰,起身坐到简易木头床上,问道。

陈安愣了一下,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啥子女的?”

“就是上次你去让我妈做媒那天说的女娃儿!”宏山难得脸上红了起来。

这下子,陈安明白了,他笑着说道:“你这是开始想婆娘了蛮?”

上辈子,宏山是在洪涝灾害过去,土地到户的第二年,也就是八二年年底,才结的婚,是在赶场的时候认识的钟启秀。

“你就跟我说句实话,到底是不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骗别个也不会骗伱撒!”

“那你啥子时候带我去看嘛?”

“等我有空再说撒,现在天天守号,估计要等庄稼收起来才有时间,隔得有点远哦!但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是个很好的女娃儿,乖得很。”

“你告诉我是哪个村的,叫啥子名字,我自己去看。”

宏山一听,变得有些急切了。

“那我不能说……莫恁个急撒,到时候肯定领你去,我也不认识她,只是跟着师傅学撵山那一年,我看到过。”陈安编了个小小的借口。

宏山闷闷地吐了一口气:“那你说了等于白说,我还以为你认识人家。”

陈安微微笑了笑,转而说起另外一件事:“过几天跟我再往汉中去一趟!”

“去干啥子?”宏山问道。

“卖熊胆熊皮,顺便去买把好点的猎枪。”

“你不是有火枪的嘛!”

“有好的猎枪,才好打猎撒。再说了,等到冬季撵山的时候,我老汉也该有把枪才行,总不能天天提着把开山儿,哪也不是事!再说了,你不是跟我说过,也准备盖房子嘛,要早点把钱弄给你,你才好施展。”

“那行嘛,啥子时候去,你招呼一声!”

两人随意地聊着,饭烤着柴火中烧着的苞谷。

没多长时间,连壳烧着的包谷,开始散发出诱人的清香。

又翻着烤上一会儿,眼看差不多了,陈安伸手从火堆里拿出一个烫手的苞谷。

拍掉上面沾染的草木灰,撕开苞谷壳,一时间热气腾腾。

这样烧出来的苞谷,包裹着的包谷壳被烧掉的部分,包谷颗粒被烧黄,烧焦,而依然被包谷壳包着的部分,则是有种煮出来的感觉。

看熟得差不多了,陈安不客气地啃了起来。

烤黄烤焦的部分,自带一股子充满柴火气息的焦香味儿,而被苞谷壳包着的部分,则是入口软糯。

每一口,都是满满的香甜,却又有着非常丰富的层次,似乎咬在各处,味道都有变化。

事实上,在这年头,到了这时节,就没有比苞谷更讨人喜欢的东西了。

都是能自行留种的老品种苞谷,其中的香甜,不是后世那些烤出来以后,一口咬下去满是皮渣的新品种,就连苞谷杆,随便掰断一根,那是几乎能当甘蔗吃的好东西。

一个小小的烤玉米,在后世被玩出各种新鲜的烤法。

有用裹上几块烟熏肉用锡纸一包烤出来的;有涂抹各种调味料烤出来的;有用竹签将苞米粒一颗颗串起来烤的……但在陈安心里,始终没有这种直接一整个在柴火上烤出来的味道,哪怕吃得满嘴黢黑。

说起来,这还是他重生回来,第一次烤苞米。

两个烤玉米,很快下肚,还有些意犹未尽。

奈何,宏山的东西丝毫不比他慢,干脆,他自己又跑到地里面,瓣来几个,继续在火堆里烤着,吃个痛快,被宏山嘲笑“监守自盗”。

宏山吃够了烤苞谷,终于心满意足地离开,只剩下陈安一人继续蹲守在号棚里。

他将苞谷壳之类的东西仔细收捡,远远地扔到山沟里,用土埋了以后,回到号棚门前,又开始有些百无聊赖。

他干脆冲着夜空吆喝几声,放了两声空枪后,回号棚里睡觉。

半夜的时候,他被外面的雨滴打在苞谷叶上的阵阵噼啪声惊醒,起来一看,不知道什么时候,之前还繁星点点的夜空,早已经被乌云笼罩。

等天亮的时候,雨还没有停,只是小了不少。

放眼所及,山坡半腰及以上,雾气弥漫,到处灰蒙蒙的。

陈安顶着毛毛雨,绕着地块巡视一圈,回到号棚的时候,接替的人也已经到了。

他提着枪,领着四条猎狗回家。

今天全村都不用干活了,回到屋里,陈安换下一身有些潮湿的衣服,准备去睡觉,却被耿玉莲叫住:“你娃儿啷个回事哦?明明跟那女娃儿日子都商定了,也不见你主动点,这几天都没有看到你主动去看看人家……

结婚日子都定了,光明正大的事情,你去找找她,有啥子嘛?

趁着今天不上工,去赶场,入秋了,一下雨,就一天比一天凉,我给了她三十块钱,你今天领她去买两身衣服撒……一点都不会来事,哈戳戳嘞。”

耿玉莲对陈安的婚事最为热心,她自己没少往董秋玲那里跑,送吃送喝的,见陈安几天没过去,她比陈安还急。

还不够主动蛮?

陈安自己觉得,去找董秋玲的次数已经够频繁了,没想到在耿玉莲这里,还是觉得少。

他不由苦笑道:“是咯,我去还不行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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