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东方红

“杀曹瑛!抢大营!”

王一身后,这些拿起枪,跟上王一步伐的普城百姓福至心灵,喊着这句口号。

从一开始的参差不一,到后来的震耳欲聋,声势之浩大,让不远处曹瑛所率部队都有些胆寒。

之前也说了,像曹瑛之流的军阀谈不上什么正规军,他们大部分都是兵痞流寇,只为钱财而聚。拿枪跟在曹瑛身后与其他军阀开片的胆子那是没有,但顶着曹瑛的名头,大肆鱼肉百姓,搜刮乡里的胆子那肯定有,而且还很大。

这样的部队跟在大队伍后面捡捡人头还行,真要跟别人玩起命来,跑得比谁都快!

他们也不会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在这样的一群手无寸铁百姓这里感到害怕,他们的眼神,让他们不敢直视,不敢拿起手中的枪。

而他们这样肉眼可见的害怕,更是印证了王一的那段话,更是给这些喊着口号为自己壮胆立威的普城百姓打了一剂强心针。

原来他们真的会怕!

“怕什么!他们只是一群贱民!拿了枪就不是了?给我打,给我狠狠地打!杀了他们!”

曹瑛看着周遭自己的兵流露出害怕表情,原本就被震住的他更是恼羞成怒,一边喊着,一边掏出枪,就随机抽选了几个士兵给打死,以振军心,其中,不缺乏这段时间一直尽职尽责保护他的卫队士兵。

鲜血,枪声还有曹瑛的凶威算是暂时镇住了场,让这些兵痞流寇重新大起了胆子,在曹瑛的命令下,开始朝着这些在王一带领下朝着他们走来的普城百姓开枪。

但这次,王一不陪他们玩了。

人体磁场全力运转,释放出一个以王一为中心,半径十米的无形力场,虽然做不到如后世百岁高龄的老天师张之维那样,一手金光咒将整个龙虎山后山道观覆盖,但也可以像后世现代篇中,晚年李慕玄护佑主角团那样,庇护住围在自己身边的普城百姓。

只是晚年的李慕玄不比王一,不夸张的说,王一现在的修为差不多跟晚年李慕玄相当,甚至因为自身修习的正宗人体磁场,还略胜晚年李慕玄一筹。

再加上人体磁场的特性,不会让子弹只挡不卸,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曹瑛这支部队最为关键的迫击炮早早就被王一给毁了,现在就是汉阳造步枪配毛瑟步枪,加那么几挺大正十一式轻机枪罢了。

这些枪的火力,最多就是跟后世一支现代化武装部队差不多,还没算那些大火力武器。

这样的火力规模在王一面前,确实不够看,曹瑛这支军队,也不够看。

子弹朝着王一这边如雨水般打来,却都被王一张开的力场一一挡下,这一次,王一不跟他们周旋。挡下的子弹在王一力场中打了旋,卸去力道之后,又被王一将这股卸去的力道重新施加在弹头上,朝着曹瑛所在大营方向激射而去。

子弹掠过,带起的是一阵哀嚎。

而随着王一手段施展,在王一身后的普城百姓也终于大起胆子,手中拿着的枪也是参差不一朝着曹瑛所在方向开枪。

他们没有经过系统训练,对于开枪这件事虽然知道怎么开,但要是说打得准嘛,那确实为难他们了。

两边对垒,一边枪声稀疏,一边是错乱复杂,看起来就是菜鸡互啄,但怎样也应该是错乱复杂的这边占优势才对,但事实是,在王一这个异人的掩护下,枪声稀疏的这边正在压着枪声错乱复杂的那边,让他们节节败退。

王一重点照顾曹瑛那边的机枪手,谁敢过去摸那几挺轻机枪,王一这边吃下的弹头就朝着那边招呼。

人死了一茬接一茬,哪怕躲在掩体后方,在王一施加动能的弹头下,也是无济于事。

枪声响起还没五分钟,军阀曹瑛这边的机枪手就熄了火,没人敢去摸那几挺轻机枪了。

王一虽然没有打过仗,但也知道兵法的本质就是恃强凌弱,以弱胜强之所以会被记载,无非就是例子少,值得专门记录,好让后世之人不要踩前辈的坑。其次呢,打的就是一口气,谁的气泄了,谁在战争中就占据下风。

王一这边,他身后的普城百姓已经在曹瑛所率部队搜刮下,一无所有,甚至连栖身之处都要失去,他们就只剩下这条命。而曹瑛那边,一个个都是贪生怕死之徒,是色厉胆薄之辈,再加上王一这个打破战场平衡的异人,曹瑛这边已经是破绽百出。

但这还不够,如果真要护着这些百姓进入曹瑛的大营,进入近身战,以这帮混球的尿性,一个临死反扑,这边还是会死不少人的。

只是随着从曹瑛后方传来的阵阵马蹄声和脚步声,王一知道,这一切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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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曹瑛专心指挥自己手下兵卒应对王一这边的压制时,从他们后方,一阵破空声传来,紧接着,在曹瑛军营内就响起数发炮弹落地爆炸的大火,炸死炸伤者无数。

这一通炮火,直接把曹瑛给炸懵了。

“哪来的炮?”

“大帅!大帅!我们后方出现数量不明的部队,他们朝我们杀过来了!”

“老子看得见!”

曹瑛怒骂着,他当然能看见。

因为此时后方急速赶来的部队已经离他大营不足五百米了,而且相比于他手下这帮乌合之众,这些部队行军之间错落有致,完全就是正规军的样子,而这样的军队,他只在孙大帅的嫡系那里见过,更重要的是,曹瑛能明显感觉这支部队跟孙大帅的那批嫡系不同,至少在精气神方面是不一样的。

可他还是没想通这支部队打哪来的,以他的脑袋根本想不到会是来自南方。

只是在他疑惑之际,这支出现在自己后方的部队已经杀入营中,将他的部队冲散。

面对这样一支正规军,曹瑛手下这帮玩意怎么可能有反抗的能力,本来前面就顶着一个王一,后面又来了这样的一支部队,没有别的,当下作鸟兽散,要么投降,要么跑路。

这是一场没有任何难度的歼灭战,轻松到连这次算是单独领兵作战的将领都感到诧异,这北洋一系的部队就这么不经打?

虽然心中疑惑,但还是对士兵下令。

“收拢敌军残部,清点营中百姓财物!另外,分一批人,去救火!”

“是!”

在这名年轻将领身旁,是之前带着张亦的信去求援的马锋。

他跟着这支军队一路从南边急行军赶来,一路看着这支军队对沿途百姓,村镇秋毫无犯,这种纪律严明的部队,他马锋在江湖游历这么多年还真是第一次见,心中对于之前劝自己师兄起义跟着南边的王一更是佩服,难怪他笃定南边会赢,这样的部队,北洋一系就是背后站着英美列强也打不赢,因为优势从来不在他们那边。

“马先生,还请告知你那位师兄在哪,避免误伤。”

“我师兄?我师兄应该不在这里,如果这一切顺利,我师兄现在要么在普城,要么就是帮助将军你收拢曹瑛残兵。”

“马先生,你还是称呼我蒋团长即可,这次我也不过是执行军令,谈不上什么将军。”

“但你未来必定会是一名名将!”

“那就谢你吉言了。”

这边赶来的援军以雷霆之势冲垮了曹瑛的部队,正面带着普城百姓跟曹瑛军队火并的王一一方,压力也随着曹瑛部队被冲垮而消散一空。

看着如今已尘埃落定,王一望向身后紧紧跟着自己的普城百姓,他们还没有从这突然的转变中缓过来。

“去吧,去大营里拿回属于你们的东西吧,这些援军是真正的军队,可以信。”

普城老百姓眼睛不瞎,光是站在这里,看着这批不知从何而来的援军在杀入曹瑛大营后,都是优先对付这些残兵,而不是第一时间去大营抢夺财物,就知道他们跟曹瑛的部队不一样,但听着王一这样说,他们还是有些将信将疑,因为他们真是被这些兵痞整怕了。

“去吧,总要去接触的,杨团长,他们就交给你了。”

王一看向跟着自己的保安团团长杨克难说着,杨克难也点头回应,但又很快反应过来。

“王少侠,你不跟我们一起吗?”

“我得去收个尾,就先不跟他们碰面了。”

说着,王一散去了力场,走向人群中,在人群中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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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瑛从昏迷中悠悠醒来,刚才一发炮弹刚好落在他附近,把他震的摔下马,之后就人事不省,亦或者说,他不想醒,想试试能不能通过装死逃过一劫,只是没想到装晕变真晕。

等到再次醒来时,发觉自己已经被捆住手脚,被扔到了自己原本军营的不远处。

那边传来一阵阵人声,显然是援军在打扫战场,并将曹瑛大营里从普城百姓手中掠夺来的财物归还给普城百姓。

还没等曹瑛反应过来到底是谁绑了自己时,他就看到自己日思夜想的儿子曹少璘,也是同样被捆住了手脚。

“儿子!”

到了这一刻,曹瑛还是喊了曹少璘一声,可惜曹少璘看着自己这位父亲,没有一点父子重逢的欣喜。

“哟,醒啦,还以为你要多睡一会呢,毕竟上年纪了,嗜睡很正常。”

那令自己闻风丧胆的声音再次响起,曹瑛转身,就看到王一坐在地上,笑吟吟看着自己。

到了这一刻,曹瑛到底还算有几分骨气,梗着脖子,说道。

“自古成王败寇,落你手段老子认了,你手段高。要杀要剐痛快点,让我们父子俩在地下团聚!”

“哟,这会反倒是有点骨气了啊,不过,谁说我一定要杀你了?”

嗯?

曹瑛一愣,但看着王一那戏谑的眼神,顿感不妙。

只见王一从兜里掏出他从曹少璘那里缴获来的镀金手枪,将它放在地上。

“这是我从你儿子手上拿的,打了不少发,现在我也不知道里面有没有子弹。你儿子喜欢玩游戏,那我也跟你们父子玩个游戏,就赌这把枪里有没有子弹,如果有,你们父子挑一个出来死,如果没有,我把你们转交给那支部队,让他们来处理你们,总比在我手上强吧?”

话语一出,曹瑛和曹少璘这对父子都愣住了。

但看着王一那戏谑的眼神,他们也知道自己没得选,左右都是要死一个,死儿子不如死自己,说不定还能保住自己儿子一命,传宗接代啥的。

还没等曹少璘开口,曹瑛就抢答了。

“我赌有!来吧,开枪打死我!养不教父之过,少璘有今日都是我害的,杀我就是了!”

“这么着急送死啊?那我赌没有。”

说着,王一就拿起手枪,对着曹瑛扣动扳机。

枪口传来空弹的卡膛声。

竟然是没有子弹?他赌赢了?!曹瑛听着这声音,如闻仙乐,只有曹少璘面如死灰,他知道王一是在玩他们父子,就跟他当初玩死那些被自己枪杀的百姓一样。

曹瑛笑了,王一也笑了,只有曹少璘哭了。

“哈哈,我不喜欢开枪!”

曹瑛的笑容凝固,两枚铜板从王一手中飞出,直接洞穿了曹瑛和曹少璘父子脑门,任由父子俩尸体倒在草堆里,这才将两枚铜板收回手中。

做完这一切,他才起身,施施然离开。

至于这对父子,呵,他可没想过给他们一个体面,他们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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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夜是比较漫长的。

带着张亦的书信,成功从南边北伐军那边叫来援军,以摧枯拉朽的势头击溃了曹瑛以及一众爪牙,这场小规模战役甚至连需要记录的意义都没有,顶多就是在战报上寥寥写上几笔就行,完全没有一点含金量。

但对于普城百姓而言,却是一场值得记录在县志里的故事。

而且他们也清楚看到了北伐军跟曹瑛这狗军阀部队之间的不同之处,秋毫无犯,还会帮他们扑灭城中的大火,清理垃圾,掩埋,处理尸体。

这些在后世看来是理所当然的事,在这个时代,对比那些军阀所率领的部队,那就是妥妥降维打击。

亲眼见证两者之间的不同,王一也明白为啥80万打60万能被人家一锅端的原因了,除了指挥方面的差距,还有二者为何而战之间的差距,这些道理王一都懂,但懂确实没有亲眼所见来的震撼。

面对这样一支军队,普城百姓也对其回应了最大的热情。

他们从曹瑛大营那里拿回来的鸡鸭牛羊,米面取出,为这些为他们这一城百姓忙活一夜的士兵做饭做菜,让他们在一夜辛苦后,能吃上一口热乎的。

虽说北伐军初具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宗旨,但架不住人家百姓的热情啊,就这样往你怀里塞,还都是做好的热食,倒在地上又浪费。

只能含泪吃下。

老百姓就是如此,所图不过有一处安身,有三餐温饱,孩子有书可读,这就够了。

你给他们这些,他们就会竭尽所能,用自己最大的热情去回报你。

普城,还算完好的铁牛面馆内。

王一正在对付着碗中的汤饺,面食被老板铁牛优先照顾忙活一夜的北伐军,剩下一些馒头还有昨天包好的饺子,王一也不讲究,要了一份牛肉饺子后,就在那大口大口对付着。

而张亦此时也带着师弟马锋从门外进来,一眼就看到王一在那大快朵颐。

“王小哥好兴致啊!”

一进来,张亦就是满面春光。

正如王一之前所说,明眼人都看出南边意图北伐,这次提前出动也算是小试牛刀。而作为在当下大多数不看好他们北伐时,能够提前起义,投诚,顺带送上曹瑛这么一块点心的张亦,自然被当做典型。

再加上张亦本来就没做什么恶事,大多数时候都是身不由己,再加上自身确实在领兵打仗方面有那么几分天赋。

在营中算是被直接划到了那位蒋团长手下担任一个营长,而张亦也从自己师弟马锋那边听说了这位将士的事迹,难得的将才,日后前途不可限量。

虽然官职从上校变成营长,但张亦很开心。

能够做人,谁他妈想当个不人不鬼的家伙。

“忙活了一夜,总得犒劳下自己啊,还有面没?有的话给他们也上一碗,算我账上。”

“王小哥你这说的哪话!收你们的钱?我铁牛还要在普城里呆呢!”

老板铁牛佯装生气,但手中捧着两大碗牛肉面就端了上来,马锋一碗,张亦一碗,只是张亦看着自己面前的这碗牛肉面,感慨良多。

“事我也听杨团长给我们说了,你也是身不由己,但人不坏,这事啊,也算过去了。以后,踏实当个好人吧!”

“谢谢,谢谢。”

张亦从未想过自己会因为一个普通人的一番话而哽咽,可就是忍不住。

马锋看着自己这位在时代中随波逐流的师兄,也明白他身上背负了什么,感慨一声后,看着王一碗中的汤饺,先是愣了一下,但却是明白了过来。

三人就这样心照不宣的吃着,直到张亦打开话题。

“王小哥,团长跟我说了,接下来部队会在普城驻扎一段时间,直到相应的部队过来。而他也从我和师弟那里听说了你之前的一系列安排,想要见见你,你要去吗?”

“不了,我就不过去了,我在这里面又没有起多大的作用,一锤定音的,是那位蒋团长,不是我。”

“可没有你,现在这局面也不可能这么好啊。而且,以你这年纪,这番谋划,不如跟我和师弟一块投军,以前没得选,现在能光明正大干大事业,有你在旁,何愁大事不成?”

张亦惦记上了王一,没办法,都是人,脑子差太多了。

可马锋止住了张亦的劝说,不着痕迹指了指王一面前的牛肉饺子。

张亦一下子就明白过来了。

但王一还是和颜悦色的回答张亦的问题。

“不了,我去的话,怕忍不住。”

“忍不住什么?”

“杀一个一直想杀的人。”

张亦被噎住,不敢再问。

但想了一会,还是忍不住咨询王一。

“既然王小哥这样说了,我也不勉强,只是能不能给我和师弟支个招?我相信,即便是意图北伐的南边,估计也不是铁板一块吧?”

“张大哥的脑子确实比马锋大哥好使,活该当马锋大哥的师兄。只是过于瞻前顾后,反倒没马锋大哥干脆,想来这就是尊师为二位起名锋和亦的原因,锋者,有进无退,一往无前,合该练刀,亦者,从者也,往往随波逐流,身不由己,二者结合,尊师无非就是想二位互帮互助,希望作为师兄的张大哥在举棋不定时,可以听听作为师弟的马锋大哥意见。”

王一像个老神棍一样忽悠着师兄弟两人,却也说到了点子上。

一边说着,王一也用手指沾着面汤,在桌子上写下了一个名字。

“我的建议是,就跟着这一位,无论何时何地,都要保护他!让他有一支可以动用的武装部队!而在他一无所有的时候,就更要保护他!即便是你们死了,他都得活着!若有幸二位得见天下太平,前途一片光明,若是不幸战死沙场,若有后代,只要后代不作孽,一世安康,福延子孙。”

看着王一如此郑重其事的叮嘱自己,张亦和马锋也本着对王一的信任,对他点了点头。

在这点上,王一信得过这两人,他们别的不说,大是大非拎得清,在这个时代,拎得清是非就是最大的本事。

“我知道你们疑惑,但信我,只要你们能见到他,跟他接触,你们就会明白我为什么要说这段话。若你们还是不信,那就请记住,我是他的学生。”

张亦和马锋两脸懵逼,不是,你不是师父全性王耀祖吗?

“我听过他的课,看过他的书,却从未跟他见过面,说过话,可在我心里,我就是他的学生,我也不需要先生一定得知道我。”

张亦和马锋从未见过王一这番模样。

憧憬,思念,缅怀和激动。他们很难想象王一这样一个异人年轻翘楚会流露出这样真挚的情感,而这样的情感,更让他们相信了王一的话语。

说到这里,外面已是天光,旭日从天边升起。

而王一看着照破夜晚的黎明,脸上笑容更甚。

起身,就朝着门外走去。

“张大哥,马锋大哥,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我要走了,不用送我。哦对了,还有一件事,要麻烦张大哥。”

“但说无妨!”

“还请转告你们团长一句话,过刚易折,有些事,有些答案,不需要自己去证明,时间会给出答案,还请他记住,希望这能帮到他。诸位,希望有朝一日,我等都能见到这片土地国泰民安,山河一统。异人王一,就此别过!”

说完该说的话,王一就这样潇洒转身离开了。

他来到普城,很突然,他的离开,也很突然,没有给人一点反应和挽留的时间。

就这么一会的功夫,他就没入人群中,消失在张亦和马锋的视野里。

张亦和马锋站在店门口,看着早已不见踪影的王一,久久不语。

“异人王一···”张亦念着王一的自我介绍,而后洒脱一笑,“师弟,也许跟这位王小哥相比,他才是真正的异人,而我们啊,都是凡夫俗子。”

说罢,张亦也不再纠结,只是牢牢记住王一写在桌上的那个名字和转告自己团长的话语后,就将桌板上的水迹擦掉。

而王一呢,他迎着升起的旭日,走在泥泞的道路上,嘴里却哼着不属于这个时代的歌谣,犹如一个旅人。

“东方红~太阳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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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公元1996年,位于闽系一代,在并入城市的普城公园中,立有一块石碑。

石碑上刻着城市前身为普城的县志。

民国一十四年,五月,军阀曹瑛携其子入普城,掠夺财物,意图焚城,将普城与一城百姓葬于大火之中。

恰有名为王一的异人路过此地,闻此事,挺身而出,带领众乡民与北伐军剿灭军阀曹瑛于城外,事后,异人王一不知所踪,特此纪念。

石碑上,是一座雕像,雕像是个年轻人。

一身简简单单的长袍马褂,坐在桌前,对付着碗中的面条,在他旁边,是一群孩子,而年轻人看着这些孩子,表情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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