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视着平原尽头的宏伟王都,烈阳王子双眼微眯,眼中闪过刀锋般的寒光。
“加拉玛,你的皇帝回来了。”
低沉,有力的嗓音从喉间涌出。
诺提斯平原,加拉玛帝国王都坐落之地。
千年前,另一个繁盛的人类王国之都矗立在这座丰饶的平原上。
烈阳王子在古史书上读到过,那是一个强盛了数百年的人类王国,亚斯卡隆,在繁华的表象中腐朽堕落,直到被崛起的蜥蜴人先民征服。
蜥蜴人先民自沙漠中走出,数百年间不断发展壮大,才有了如今的加拉玛帝国。
如今的帝国,如烈阳当空,强盛而灼热。
但烈阳王子敏锐地察觉到,帝国已经走到了一个转折点。
国民被强盛的表象迷惑,不思进取,安于现状。
帝国已经五十年没有征战,领土毫无拓展。
再这样下去,帝国也将走亚斯卡隆的老路,国力在繁华中渐耗,直到被新崛起的势力取代。
虽然父王总说,国土并非越大越好,国土越大,责任越大。
当皇帝,难。当大帝国的皇帝,难上加难!
当一个合格皇帝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广阔的国土,数以亿计的子民,管理起来可不轻松。等你坐到我这个位置上,你就明白了。
——老头子总把这些话挂在嘴边。
然而烈阳王子却有不同的看法。
蜥和蜥不可一概而论,在他看来,加拉玛历代帝王中,老头子只能算是一个平庸的皇帝,无大过,也无大功,缺乏开拓精神。
老头子认为帝国已经扩张到了极限,再大就不便于管理,对此烈阳并不认同。
他认为到达极限的不是帝国,而是老头子的能力。
老头子的能力不足以统治更大的帝国。
包括老头子的老头子,也是如此。
国土继续扩张可能面临的风险,烈阳当然明白,但他认为,只要辅以合适的措施,这种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他立志成为最伟大的皇帝,带领加拉玛帝国摆脱颓势,走向新的高峰。
所以他从小严格要求自己,博览群书,尤爱史书。
游历大陆,行万里路,巡视未来的领土。
考迪克,他的叔父,那个废物,根本没资格也没那个能力带领帝国走向强盛之路。
他不仅是要夺回属于自己的东西,更要让帝国的光辉照耀整个大陆,成为永恒烈阳,永不垂落,千秋万载,无穷尽也。
空旷的平原上,三百金甲骑士在烈阳身后整齐排列,如同一尊尊肃穆的金像。
一天前,烈阳带领他们携巨龙之威,一举冲破了三十万大军,如今已无人敢出城阻拦。
王都大门紧闭,平原上空无一人,号称精锐的王都禁卫军只敢龟缩在城墙上,企图以坚实的城墙将他们阻拦在外。
但如今,已经没什么能阻拦他了。
他的目光越过空旷的平原,越过宏伟的城墙,看到了城中最高的建筑。
那是皇宫的峰顶,金色尖顶在阳光下闪耀。
“叔父,准备好了吗?侄儿来取你人头了。”
……
“你哥怎么样了?”林格把完成的‘红钩’放在吧台上,轻轻推到绯红面前,问道。
杯中红色的酒液在灯光下妖冶如血。
绯红端起酒杯,伸出粉红色的分叉小舌头在杯中舔了一口,眼神有些复杂地回道:
“他成功了。”
对此林格并不感到意外。
自从上次从绯红处得知烈阳以三百骑冲垮了三十万精兵后,他就十分肯定,已经没什么可以阻拦这家伙了。
“他带领三百骑士冲进城后,几乎没有遇到阻拦,就冲进了皇宫。城里的居民都说,那天他们听到了龙吟,甚至有人说看到了黄金巨龙从天空飞过。那种气势下,根本没人敢去阻拦他们。我哥冲进皇宫后,宫里的老家伙们纷纷表示,他们是被迫的,我哥才是真龙,齐齐跪拜迎接真龙归位。”
“那你们叔父呢?”
“那家伙听到不断靠近的龙吟后,吓得躲进了暗道里,企图逃到城外,但是被一名士兵出卖,我哥亲自追进地道将他揪了出来,以叛乱罪打进地牢,第二天就被处以车裂之刑。”
绯红微微皱起了眉头的鳞片,显然想起了不太好的画面。
“那天刑场上,我哥笑得很开心,看起来简直像个……算了。”
“你好像不太满意你哥的做法。”林格道。
“他连老家伙的家人也没放过,老人小孩女人,一个也没留,全都处死了,甚至连老家伙刚出生不久的孙子都……唉,我知道他这么做的理由,可我还是觉得这太残忍了。”绯红喝了一大口酒,眼中有着隐忧,她的担忧似乎正在成为现实。
她已经预见到了,坐上帝王之位后,她所熟悉的那个老哥将离她越来越远。
她叹了口气,忽然道:
“我今天过来,是来邀请你去参加我哥的登基大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