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写的第一本小说,上学时也有过写书的想法,但始终没有付诸行动。工作满五年,很多事情都步入了正轨,而且相对而言,也没基层员工时那么忙了。
于是便重拾当初的想法,写一本小说,纪念当年打骑马与砍杀的日子。
不过朝九晚六,下班还要跑步,酒水行业饭局还挺多,不能像别人一样万字更,还请给我支持的读者们理解,感谢!我会努力更新下去,争取每天都能有三千到四千字的更新。
贝里昂说完,马克连连称赞道:“老爷,您的这个分房子方案真是太好了,让大家既有房子住,又不是平白无故地得到,为领主官邸增加一条稳定收入渠道的同时,还是让这些民众们持续感恩您对他们的厚待。”
“好啦,这些奉承的话,你先不用说,你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呢,把这些事情做好就行了,对了,我还要讲第二点,就是交代你去做一些事情,马克。”贝里昂其实并不喜欢下属的奉承之词,无论是虚假的还是真心的,都不喜欢。
“老爷,您吩咐。”马克恭敬地回应说。
“领地里有一些孤儿,无论男女,你把他们都归拢起来,在我的官邸旁建两座房子,一座给他们住,一座用来给他们上课,无论男女都要学会认字。
同时我会指派两位在战场上受伤,落下残疾的士兵来帮你,管理男孩儿们,按照军队的方式训练他们。至于女孩子,你找一个给贵族当过仆人的妇女交给她们收拾家务、做饭等。
我也会每周抽出时间来,亲自教授他们知识,这件事情,你一定要当成重点事情去做。”贝里昂郑重地给马克说道。
“老爷,您这么做是为什么?”马克一脸疑惑。
其他人也疑惑地面面相觑,“大人这么做是为了什么?”“真是太奇怪了!”……
贝里昂用酒杯敲了敲桌子,然后一脸严肃道:“这些孩子没有了亲人,没有了依靠,我给他们衣食住行不说,还关心他们,并教导他们,你们说他们会怎么对我?”
“当然是忠心于大人,愿意为您赴死。”巴林说道。
“对!除了在坐的大家外,我还需要一批忠诚于我,且有能力贯彻我命令的人,来为我,也是帮你们管理民众。
因为诺兰登堡有八万多亩领地,哪怕只开垦出一半来做耕地,也能有至少七八个村庄,三千多人口,光靠马克你们四位,能管理得过来吗?我不想和其他领主一样,将收税等事情承包给只会中饱私囊的包税商们,除了让民众怨声载道之外,没什么好处。
而这些孤儿们经过几年的学习,能够书写、计算,还有一定的武艺,我相信,两个年轻人就能管理一个村庄,你们只需要管理他们,监督他们就行了。”
“大人,我觉得我们可以多收集些男孤儿来,他们不仅能做民政之类的工作,也能加入到军队里来。
拥有如此高忠诚度、高纪律性,且有一定武艺的年轻人,是合格的军官苗子,但凡跟着我们打过几次仗,就能很快成长起来。”贝斯兴奋地说道,听贝里昂这么一说,他好像打开了一个新世界一般。
“我同意你的观点,这也是我正想说的。首先呢,我们搜集孤儿肯定是可以的,我的想法是,咱们可以搜集八到十三岁的男性孤儿,无论是去高山堡、阿蒙丁还是杨维克朔城里找奴隶贩子买,还是让过往的商队帮他们搜集,给他们钱就是了。
第二,孤儿的数量一多,管理就是问题,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应该建一座专门的学校,可以就在绿丘村附近,按照小型城堡的规模,修建一座城堡,用来让孤儿们居住和学习。
孤儿中的男孩儿要全部在里面接受至少两年的学习和训练,等他们满十五岁之后,可以选择是参军还是从事民政管理或者打铁等技术工作,这个你们可以商量下,也拿出个细则来。
第三,这些孩子都是孤儿,他们没有父母,来了之后,我作为诺兰登堡的领主就是他们的父亲,而你们这些老师要扮演好母亲的角色,不仅要教给他们知识和武艺,还要关心他们的生活,当然这一点,我也会努力做到。”贝里昂有条不紊的给大家说了自己的想法。
听贝斯这么一说,贝里昂心想索性就建一所军事化的孤儿学校,像自己前世历史上的奥斯曼帝国的统治者一样,聚集一部分少年,从他们人生观、价值观未形成之际,不断洗脑,为自己培养一批绝对忠诚且有能力的下属。
“老爷,您说的对,我觉得不光是孤儿,普通人家的孩子,如果想来,也可以进来,只不过日常除了一些大的节日或者特殊事情外,必须要和其他人一样,吃住都要在城堡里,当然他们的吃住,我们可以收取些费用。”马克补充说。
伊欧墨笑着对贝里昂说:“大人,您这有些骑士学校的意思了,不过不是培养骑士的。”
“哈哈哈,我们不能叫骑士学校,上次去绿丘村时,听说绿丘旁边的森林里经常能看见灰鹰,我看就叫灰鹰堡吧,也期待这些孩子未来能像雄鹰一样。
如果领地内有人想让自己孩子进入灰鹰堡学习,也是可以的,不过要经过我本人的面试,如果我不在,那至少也要马克或者伊欧墨面试过才行,合格的孩子免费进入灰鹰堡学习。
我看首批,我们按照两百人的规模来就行,城堡可以修得稍大一些,未来应该会有更多的学生。”贝里昂一锤定音,确定了学校的名字,对维林大陆后世产生深远影响的灰鹰堡学校诞生了。
随后,贝里昂又给大家说了郡守梅里子爵让他组建一支步兵团的事情,反正他们也准备扩军备战,索性将常备军改名为诺兰登堡步兵团,民兵改叫诺兰登堡民兵团。
这样下来,一个百人的步兵团其实也就是贝里昂设定的一个连的编制,但贝里昂肯定不会老老实实只按照一百人发展常备军,先将第一连组建起来,再慢慢扩大。
到年底的时候,顶着步兵团的名义,能有两个连队的兵力,再加上数百名经过大半年训练的民兵,贝里昂有信心应付海盗及其他敌人。
现在诺兰登堡步兵团需要再补充三队人马进来,才能够搭起来,不过有五百名训练过的民兵,想要挑出来七十五名合格的战士还是容易的。
诺兰登堡步兵团筛选及训练的新兵事情,贝里昂就全权交给伊欧墨和贝斯去做了,贝里昂自领诺兰登堡步兵团团长一职,任命伊欧墨为第一连连长,贝斯为第一练副连长,他俩人负责选拔士兵及训练等工作。
任命巴雷特为诺兰登堡民兵团第一连连长,副连长的人选贝里昂已经找好了,不过还需要等到今晚详谈之后,才能公布。
任命加姆林为诺兰登堡治安官,负责诺兰登堡的治安工作,同时贝里昂让他从民兵队里挑选出十个人来,组建治安队。
治安队主要是应付一些小偷小摸的人,不需要配备多么精良的兵甲装备,贝里昂调拨给了加姆林十套皮甲,十把刀,还有十根打磨的光溜的木棍,这些足以应付偷东西、打架斗殴的事情了。
另外,贝里昂将自己的亲卫由一组扩编为一队,有图尔任亲卫队长。
而民政这块,依然是马克统领全局,马克的副手,诺兰登堡的民政官拉尔继续辅助马克管理诺兰登堡的民政事务。
哈玛则继续负责手工作坊,贝里昂正式任命他为匠作官,领地内所有手工作坊等事项都由哈玛负责;而里亚诺被贝里昂正式任命为建设官,这是一个贝里昂发明出来的官职,里亚诺专职负责诺兰登堡各项建设工作。
和大家商量完这些事情,太阳已经落下山了,不过接连几天宴会,大家也没有继续吃饭喝酒的性质了,贝里昂也就不留他们吃饭了,让他们赶紧回去忙吧,毕竟那么多事情等着去做呢,必需要争分夺秒啊。
让手下的干将们忙活去了,贝里昂也没有闲着,他在简单吃了点儿东西之后,就让一位侍卫将自己雇佣的城市民兵队的头领道克邀请过来。
道克和他的弟兄们就住在不远处,贝里昂为流民中的工匠家庭建造的木屋里,距离很近,一会儿就过来了。
“道克大哥,在诺兰登堡也住了几天了,感觉怎么样?还习惯吗?”贝里昂边给他倒酒,边关切的询问道。
道克谦恭地双手接过贝里昂倒好的酒,然后回答说:“感谢大人的关心,这几天,我们住得也不错,吃得也不错,尤其是这两天,天天晚上喝酒,很是痛快。”
“那就好,那就好,这几天我的事情太多了,要是有招待不周的地方,你不要放在心上。”贝里昂举起酒杯,向道克示意喝酒。
“大人,真得非常好,好久没有这么舒适惬意过了,喝不完的啤酒、吃不完的肉,大家都热情开朗,每个人眼里都闪着幸福的光彩,真是一片美好的土地。”道克的话并不完全是为了恭维贝里昂,这确实也是他内心认为的。
在他当佣兵的这些年里,路过无数领主的封地,多数领主治下的村庄里,民众衣着褴褛,食不果腹,一个个眼神空洞,让人看见,就觉得是一片没有生气的土地。
听到道克这么说,贝里昂微微笑了笑,他起身站了起来,来到窗前,看着窗外刚刚升起的圆月,对道克说道:“道克大哥,愿不愿意陪我去外面走一走。”
道克先是一愣,然后回答说:“好的,大人。”
在四名护卫的跟随下,两人走到了城堡外面,本来贝里昂是不想带护卫的,毕竟他自身武艺也还行嘛,但是自从贝里昂他们做掉萨克爵士,抢了劳尔男爵家的货船之后,马克和伊欧墨就要求贝里昂单独出行或者夜间出去,必须要有护卫跟着。
因为仇家有一定的势力,保不准就会下黑手刺杀贝里昂,如果贝里昂出了意外,诺兰登堡这近一年来做的这么多事情,就一点意义都没了,马克和伊欧墨晋升社会阶层的愿望也将破灭。
不得已之下,贝里昂只好答应二人,谁让自己现在的肩上担负着这么多人的命运呢。
贝里昂和道克并肩在仲夏夜的晚上沿着水泥道路慢悠悠地散步,北境的夏天虽然也热,但在户外,凉风习习,吹着还是很舒服的。两人沿着道路向风云顶方向走去,那里现在有民兵专门驻守,晚上城墙上都点起了火盆、火把,好像一座已经有领主和士兵入住的城堡。
贝里昂在慢悠悠地走了一会儿后,突然向道克发问:“道克大哥,你知道为什么我一直没答应,让你们加入诺兰登堡吗?”
“呃……“道克有些不知所措,他想了想,恳切地说道:“我觉得大人并不是信不过我们,而是觉得我们这些人打仗不行。”
贝里昂摇了摇头,“是不是一名合格的士兵,经过严格的训练,在战场上经历过拼杀,就能磨砺出来,没有人天生就打仗行的。就拿跟着我们的这四个兄弟来说,你觉得他们怎么样?”
“沉稳安静,令行禁止,是一等一的强兵。”道克斩钉截铁地回答说,“他们体能也不错,能直挺挺地一站站好长时间,动都不动,在战场上也能在面对敌人的冲击时坚守住阵脚。”
这四位护卫听了马克的话,虽然脸上没有流露出高兴的神情,但不由得挺了下胸膛,将他们自豪的心情展露无遗。
贝里昂继续问道:“你知道他们跟了我多长时间吗?”
“呃……这个,我不知道。”道克如实回答说。
“你可以猜下。”贝里昂让他猜下。
“至少得三年以上吧,我猜他们是不是您父亲欧瑞爵士派给您的家族职业士兵,专门来保护您的。”道克说了下自己的看法。
“哈哈哈!”贝里昂大笑一声,“他们四位是去年冬天,我在瓦隆布雷城外的宫廷直属农庄里,接纳的国君赏赐给我的农奴,跟着我的时间满打满算都不到一年。”
“啊!这不可能吧!”听贝里昂这么说,道克惊讶地不行,在他的认知里,一名精锐的武装步兵至少要经过三到五年的训练,再加上多场实战经验,才能磨砺出来,而贝里昂竟然能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将四名农奴练成如此强兵,这怎么可能。
“卓果,你告诉道克大哥,你在我手下当兵多久了?。”贝里昂招呼过来一位护卫,让他给道克亲口说下。
“大人,道克队长,我原先是宫廷农庄的一名农奴,去年跟着大人来到诺兰登堡之后,在十二月初接受军事训练,成为了一名刀盾兵,先后经历过饿狼之夜、强盗偷袭、摧毁老巢、收复枫叶庄园四场战斗,当兵的时长有八个多月。”卓果回答说。
贝里昂将来到诺兰登堡之后的大战都做了固定命名,这样大家好记好说,例如饿狼之夜,就是狼群偷袭那一次。
回答问题的刀盾兵卓果在诺兰登堡算是老兵了,几乎所有的战役他都经历了,他一直在图尔带领的领主护卫队下任职,贝里昂在行军的空闲时间,还交给他们这些近卫认字,学习读写,并给他们讲授一些关于行军打仗的知识。
贝里昂这么做,就是想把自己身边这些近卫都培养成合格的军官种子,这样在扩军的时候,就可以让他们担任队长、副队长这样的职务,既能解决军官缺乏的问题,又能增加自己对军队的掌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