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4章 那是我跑得最快的一次

潘宏财并没有无聊到要同一个怀孕的女人聊家常的地步。

他没有那么闲。

之所以一直在门口坐着。

一来是为了等待陆痴的到来。

二来则是想通过女人了解些有关陆痴的根脚。

只可惜女人似乎并不是很了解自己的丈夫。

潘宏财花了好大会功夫,都未能打探到更多的消息。

除了知道陆痴时不时会离开十里镇以外,他对于即将到来的对手,可以说毫无认知。

不过潘宏财并不是太担心。

他在冷夜做了十几二十年的杀手。

从未失手过,虽说也曾受过伤,但这样的情况很少。

而且以他对其他顶尖修行者的了解,除了极其厉害的那几个外,似乎还没有找到能够跟自己匹敌的对手。

所以此刻潘宏财坐在小院外,心情很放松。

他时不时用手拨弄一下算盘珠子,看上去惬意极了。

实际上这是他杀人之前的习惯性动作。

如此做,目的是为了持续保证手指头的灵活性。

一万两黄金很多,但他也不想浪费太多时间。

“嫂子,陆大哥到底什么时候能够回来啊?”潘宏财忽然问道。

刚才女人聊天中得知潘宏财没有什么急事后。

已经回去洗衣服去了。

这会儿听到潘宏财询问自己,她停下手上的活计。

并抬头看了一眼天色。

太阳已经西行,并悬在了山顶上,要不了多久傍晚就会来临。

女人举袖擦拭额头上的汗水。

微笑道:“我家也没有租几亩地,所以地里头也没多少活,想来家夫应该快回来了。”

“他什么时候出去的?”潘宏财好奇道。

女人回道:“天不亮就走了呢。”

潘宏财回头望向一提到陆痴便兴高采烈的女人。

“天不亮就出去的话,到现在恐怕有四五个时辰了,按理说早该回来了才对,有没有可能,陆大哥去别的地方了?”

女人当即便摇头道:“不会的,他哪怕要出去也要知会我一声,之所以迟迟没有回来,是因为...”

说到这,女人脸上的笑容消失,被浓郁的惆怅所取代。

“是因为他不想早早回家,通常会在小镇西边的蕊仙河畔坐上一段时间。”

说完。

女人起身擦了擦手。

“这位叔叔,马上就要到吃晚饭的时间了,你别着急走,我这就去做饭。”

不晓得是不是害怕被外人看见自己的异常,女人逃也似的跑进了伙房里。

一个男人忙完以后不回家,跑到河边去吹风。

其实原因不难猜,无非就是他不爱家里面守着的那个女人而已。

这也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毕竟天底下名存实亡的夫妻比比皆是。

潘宏财不知道什么叫怜悯,也不可能同一个刚认识的女人共情。

他只觉着那个叫陆痴的家伙,是一个家庭并不和谐的失败男人罢了。

于是,他再次用手指拨动算盘珠子,只想赶紧看见那个人,并把他杀掉。

终于。

他如愿以偿。

就在他百无聊赖随意瞥了一眼巷子口后。

他第一次见到了那个叫陆痴的男人。

男人扛着个犁地的锄头,穿着粗布麻衫。

光看打扮绝对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泥腿子。

然而男人那棱角分明的五官,以及完全没有因为阳光暴晒而变得粗糙的皮肤,又告诉潘宏财,此人绝对不是干庄稼活的料。

在这之前,潘宏财没有见过陆痴,但他知道缓缓朝自己走来的男人,一定就是陆痴。

因为潘宏财惊讶的发现,自己的心脏竟然开始快速跳动起来。

他已经很久没有过这样的感觉了。

哪怕是几年前刺杀那个曾经差点一拳把他脏腑轰碎的强人时,他的心脏都未曾这般狂跳不止。

“强,很强,比我见过和听过的所有人都要强!”

潘宏财心脏提到了嗓子眼。

朝自己走来的男人只是在正常的走路而已。

但潘宏财已经感受到了一种无法抵抗和逃避的杀气。

他不得不重新端起放在一旁的清水。

并假装喝了一口。

然后将碗放下后,走向对面靠墙站着。

伴随着越来越近的脚步声。

潘宏财情不自禁低下了头。

他不敢与陆痴对视,更不敢伸手去摸腰上别着的算盘。

他是杀手,杀手对于死亡的嗅觉,通常都很灵敏。

在这个炎热的夏日、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刻。

潘宏财却如坠冰窟。

他非常害怕陆痴会问他是来做什么的。

那样的话,他绝对会被弄死在这条巷子里。

因为他现在非但没有一个合理的理由,甚至连开口说话的勇气都没有。

凝重压抑的气氛就像一口老痰卡在他的咽喉处,咳又咳不出来,咽又咽不下去,只叫人无比难受。

好在。

陆痴似乎也并不想同一个陌生说话。

他只是站在小院门口盯着潘宏财看了片刻。

然后一句话不说,弯腰将放在地上的陶碗捡了起来。

嘎吱——!

伴随着关门的声音响起。

潘宏财这才敢抬起头大口呼吸。

等总算感受到胸口没有那么闷以后。

他二话不说便朝巷子口奔去。

奔走的同时。

他听到院内传来男人充满指责的声音。

“我要说多少次,我不在的时候,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也不要开门。”

“可是...可是那人说他是你的朋友。”

“朋友?我怎么不知道他是我的朋友?”

“对...对不起...”

“下不为例,你若再不把我说的话当一回事,那就回老家去吧。”

“我知道错了,陆郎,你要去哪,饭马上就做好了!”

“乏了,吃不下,你自己吃吧。”

......

“嘿,说出来不怕你笑话,那一次,是我这辈子跑得最快的一次,哪怕是小时候被两条恶犬追咬的时候,我都没有跑这么快过!”

顺风客栈内。

潘宏财摇头苦笑。

他看上去心有余悸,满脸的褶子间夹满了无奈和自嘲。

常小俊并没有觉着这有什么不妥。

因为他也曾有过类似的经历。

“你这算好的了,当时我遇到他的时候,连逃跑的勇气都没有呢。”常小俊笑道。

潘宏财抬起头。

“不一样的,我那时是要去杀他,而你跟他只不过是萍水相逢而已,我若不赶紧跑,可能真的会死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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