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呜呜的痛哭了一会儿,心头的怨气散发了不少,这才就着河水洗把脸。不敢久留,也是怕那条船上的人感觉出问题再找来,自己这小胳膊小腿的可不是他们的对手。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想了一下沿着河堤向上游方向走去,他要时刻观察着那条船的举动,而且船要开起来追自己的话,肯定是先奔下游。
深一脚浅一脚的踩着河滩终于上了大路,李修脱掉外面的衣服,慢慢的小跑起来。
心里不止一次的感谢上天,幸亏现在的天气还热,否则自己这副身体本就亏虚,又着了凉水,不死也得脱层皮。
身体慢慢热起来,李修也摸进了一片玉米地。掰了几个嫩嫩的玉米,小嘴一努一努的使劲啃着,甜甜的汁水流到了下巴颏。
玉米,原产美洲,十六世纪末西班牙舰队把它带回了欧洲,四十年后传入中国。这么说来,自己应该是在明朝了?
为什么这么肯定?因为发型,他可没有老鼠尾巴,是冲天辫!
吃了三根玉米,又带上了三根,李修沿着上游的方向继续前行。
走了没多远后,就看见一条小船顺水而下,不用问,一定是去找躺在河底那家伙的。
李修的小腿不自觉地加快了速度。不快不行啊,就自己这步幅,要是真有人顺着这个方向追过来,没多久就能找到自己,那时岂不是必死无疑。
跑了能有五分钟吧,他数到三百时实在是跑不动了。躺在庄稼地里大口的喘着气,两条小腿直哆嗦,怕是要抽筋。
真难为李修这个曾经150斤的孩子了,这身体不中用啊。
远远的看过去,有个小红点一跳一跳的亮着,李修立即明白这是有人举着火把找过来了。
怎么办?
继续跑是肯定不行了,坐在地上掰着自己的脚丫子赶紧想辙。
藏猫猫吧,为今之计只有先躲起来再说,看看身边的玉米地,他忽然想起一首抖音神曲。
大姑娘美来那个大姑娘浪,大姑娘一头钻进了青纱帐,东瞅瞅,西看看,咋就不见情人我的郎
上学的时候,女生们可是没少唱这歌,连唱带扭的可好看了。唉~~~,看看星空下黑黝黝一人多高的玉米地,心说怪不得叫青纱帐呢,还真是能藏人的好地方。
一骨碌身,钻了进去,得亏身子矮小,不用弯腰都能在玉米杆下穿梭自如,越走越远。
后面的火苗终于回头走了,追的人也对这青纱帐束手无策,不知道该从何找起。
李修趴在地上逐渐心安,黑更半夜的想要在这么大一片玉米地里找人可不容易。这波是躲过去了,接下来就要找个地方继续藏起来,他们不彻底走自己是不露面。
又少歇了一会,转了一个方向逃跑,他依稀听见那一边有些许动静,应该不是追自己的人,那就好,只要有别的人存在,就能报官,抓那些混蛋!
通过孩子的记忆他已经知道了身处古代,但具体的时期却是一无所知,你不能指望一个六岁的孩子连帝号都记得下来不是,暂时不管那么多,先找到人赶紧的报官。
顺着声音摸到了田地中间,那里有一处高高架起来的看地的棚子,小心翼翼的靠近过去,忽然蹲下身子捂住了嘴。
那棚子里传来了不可描述的声音。
虚岁六岁,实岁二十六的李修尴尬了,棚子的四根支腿随着声音的大小快慢也卡点摇晃着,星空下的野百合,还挺会享受。
唉~~~
李修无奈的坐在地上,等着人家结束。心里只埋怨自己不好,想什么歌不是想,怎么就想起这首来了呢。现在可好,真有一个等来情郎的,把自己不就晾这了吗!
你说,我刚才要是想起青纱帐里逞英豪,这是不是就能钻出千八百游击队啊。
这想法刚想完,他吃惊看着对面的青纱帐里钻出了人!
一个个弯着腰,有的手里还端着火枪!
我老了个去!
李修趴在地上大气都不敢喘。
这是抓奸还是抢匪?
我我这是我的金手指吗?想什么歌就来什么人?
我草啊,猴哥猴哥!你咋不来呢!
后背一沉,一只大脚把他踩在了地上:“抓住一个小孩子。是不是那对儿的儿子?”
李修一愣,等等,我听见了什么?这你妹的不是汉语,是俄语!
他到现在还不知道自己的位置呢,一直以为穿越在了古代的华夏。
“等一等!”他赶紧小声的喊起来,作为一个万能的外卖小哥来说,跟八国联军坐一起骂街是基本操作,他的同事们可以夸张的说上至航天下至挖矿,囊括了那个世界上所有产业的人群。最后还不是一样挨家挨户说:您好,您的外卖到了,请给个好评。
“我不是他们的孩子!”卷着舌头赶紧的说话。
后脖子一紧,他在那对男女的惊呼声中被拉了起来。
一个大胡子好奇的打量着他,李修也好奇的观察着他。
“你不是我们国家的人?”
“你是矿工?”
两个人各问一句话,彼此尴尬起来。
旁边过来一个小伙子拍拍大胡子的肩膀:“快点问,我们还有任务呢。”
大胡子点点头:“你们先走,我一会去追你们。”
呼啦啦,人群散去,奔着李修来时的路穿行而去。
李修悄悄的看了一眼,我的妈呀,看着起伏不定的玉米群,怕是有好几百人吧。这一定不是抓奸,肯定是土匪。
“小子!现在是我问你,你不许问我听见了吗?”
李修赶紧点点头,六岁的年龄给了他最好的掩护,他不敢想象自己此时要是二十六岁的成年人,这大胡子还有没有耐心问自己。
“你是哪国人?怎么会到这?还有!你怎么知道我是矿工?”
李修伸出小手指指他手里的大斧子:“你的大斧子后边多一个尖角,正是矿工用来撬石头用的。所以我猜你是矿工。”
大胡子看了一眼自己的斧子,前宽后尖,确实和普通的斧子不一样。咧嘴笑了:“好聪明的小孩子,接着说。”
李修松口气,读书很重要,不枉自己曾经的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谢谢老师,谢谢学校,谢谢国家!
“我是汉人,我是被拐卖到这来的。我也不知道这里是哪,我刚逃跑出来,就被你抓住了。大叔,这里是哪?我要回家。”
卖萌!卖萌!卖萌!
李修使劲的挤着眼泪要博取大胡子的同情。
果然管用,大胡子不在掐着自己的脖子了,松开手摸摸自己的小脑袋叹口气:“唉~又是一个苦命的人。走吧,跟大叔打下一个新的世界去!”
李修无比的混乱和兴奋,因为大胡子拉着他的小手给他说道:“城里那些贵族老爷们不给咱们穷人活路,咱们就杀死他们,打破一个旧的世界,创建一个新的世界。一个能让穷人吃饱穿暖的世界。”
“达瓦里氏!(同志)我可找到你们了!你们这是起义了吗?伟大的布尔什维克呀!我可算找到了组织!”
大胡子傻了,这小子胡说什么呢?达瓦里氏?这是什么意思?布尔又是谁?该不是吓傻了吧。
“孩子,你没事吧?”
“嗯?听不懂吗?弗拉基米尔伊里奇乌里扬诺夫,他不是你们的领袖吗?”
大胡子眨眨眼,不明所以的摸摸后脑勺:“不认识,我们的领袖是叶梅连普加乔夫,连拉辛都要听他的,你这个外国小子听说过吗?”
李修一脸的茫然让大胡子以为他就是被吓傻了,一把夹起了他,跟上队伍向那个城堡走去。
呵呵,你说我知道不知道?
李修很纠结,俄罗斯历史上最著名的起义领袖,率领工农起义军打到了莫斯科的狠人,我是该认识呢还是不该认识。
问题是,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自己终于知道自己身处何时何地了,十七世纪的罗斯察里津。
距离莫斯科一千公里以外的最最重要的一处战略城市。
它在后世有一个更为让人熟知的光荣的名字---斯大林格勒。
为什么是罗斯而不是罗莎?
因为罗斯是古称,翻译一下就是乌克兰。现在还不属于罗莎,不过也快了。就在这次起义之后,叶女皇三征罗斯,彻底的将这里收进了国土。
大胡子叫扎列里,本地的矿工,家里一个老婆一个女儿,不多的薪水也就勉强维持生计,生活的很苦。
后来起义的消息传了过来,工友们很快就聚集到了一起,他也动了心。
原因很简单,活了三十年了,也给那座雄伟漂亮的城堡里挖了十几年的煤矿,可他一次也没有进去过。那里不欢迎他和他的朋友们,他们是低等人,不配进那座城。
这很不公平不是吗,凭什么我就不能进那个城?
你们不让我进去,老子就拎着斧子砸进去!
就这样,原本老实淳朴的扎列里成为了起义军的一员。至于那位普加乔夫,他也只是听说而已,据说他是被叶卡那个女皇害死的沙皇转世,他回来是要报仇的。
李修切了一声,这个套路还真是不分古今中外,怪不得最后都不成功,别说沙皇转世了,就是上帝的儿子来了,闹得再大最后也得失败。
毕竟现在还没人能看得清阶级斗争的重要性,另外一个大胡子卡尔海因里希麦喀什还要再等个百年时间才能出生呢。
唉~~~,自己又该怎么办呢?他的世界史也就是修个学分而已,真不知道这次针对察里津的起义是成功还是失败。
“扎列里大叔。”
“嗯?”
“你们想不想打进那个城堡里?我有个主意,能让你们尽快的冲进去。”
扎列里不想理他了,要不是李修跟自己的女儿一般大的年龄,又是被拐卖来的小子,他也不会动这个恻隐之心。
现在你跟我说什么你有主意让我们尽快的冲进去?你说我该不该信你这个六岁的孩子。
旁边的人都小声的笑起来,纷纷说扎列里是不是想找女婿了,要不怎么会带着这个小子一起走呢。
“你再胡说我可打你屁股了啊!”扎列里觉得李修给他丢人了,真不该带着他走,留他在玉米地里饿不死不就好了,等自己成功了再来找他是不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李修叹口气,决定说一个真实的谎言,他不想放过那些抓他来的人贩子,他要报仇!
可起义军当前最重要的任务是打下那座城堡,根本不可能先帮自己这个小孩去报仇。
那么,只有一个办法让两件事连在一起,帮着他们破城,如此才能顺便给自己报仇。
李修在扎列里的胳膊肘底下,说了一番让周围所有人都停下来,吃惊的看着他的话:“我知道一条密道,我就是从那里逃出来的。那密道直通城主府,你们要是愿意的话,我带着你们进去走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