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不愿与参与这些世俗所谓的纷争,一向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风格。
但这一次愿意主动出手帮他,实属不易!
想到这,沈浪如墨一般的双眸中,闪现出一丝温情,忽然之间就连语气也变得柔和起来,看了看陆欢身后那一副字画,心中一个念头陡然而生,说道:
“陆老哥,我这人向来不喜欢说场面话,你这次帮我的情,我沈浪自然不会忘记,这样吧,看你颇喜欢琴棋书画,那我就以后就送你一副我亲手写的字画,怎么样?”
“你还会字画呢?真是厉害了!”陆欢毫不掩饰地夸奖道。
但沈浪是谁,当即就听出了陆欢话里有话,挑眉一笑,说道:
“怎么?觉得我文化水平低,一个连大学都没上过的人,竟然扬言要送手写字画给你,觉得难以置信?”
陆欢只是笑了笑,却没有答话。
没错,沈浪这一番自嘲,确实是他心中所想。
陆欢认识沈浪的时候,那个时候的沈浪仅仅只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而且还拖着一个四岁的女儿,虽然后来沈浪在华夏好声音的舞台上一鸣惊人,后来也平步青云,事业蒸蒸日上,直到今天,已经是华夏当之无愧的的天王。
而沈浪刚刚提到的字画,陆欢作为资深丹青字画收藏家,而且练字、写生已然成为陆欢的生活乐趣。
陆欢自然知道想要拥有一手好字,不仅需要与生俱来的天赋,而且还需要日积月累的勤加练习,古往今来哪一个书法家,没有经过一番彻骨寒,就得到自成一派的字体。
尤其是笔锋,那更是需要常年的累积,都说“三天不练手生”,这句话用来形容练字,简直是再贴切不过。
并且练字的过程不仅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以及不间断的练习,而且还需要相当大的耐心,这也是为什么有这样一种说法,练字可以沉淀人的脾性。
其实上一世的沈浪对于练字,也有一种外人无法理解的狂热,那个时候的他,还只是一个生活潦倒的流浪歌手,但是当时所有的贴纸宣传,都全部出自他的手中。
毫无疑问地说,沈浪就是一个纯粹的书法发烧友,只不过残忍的现实一次又一次将他的梦想扼杀,曾经的书法家梦想也最终幻灭成为泡影。
而究其萌生出想要练字的初衷,仅仅是因为起初觉得自己的字过于小气,才买了字帖来练,但字帖没描两天就厌烦了,还是喜欢随着感觉走,用自己的方式抄写一些喜欢的歌词。
回头翻看抄过的这些词,从图一到图二到图三,虽然没有描字帖,但真的看到了字体的变化,而练字最大的好处应该是让人心静,尤其是在这个电脑手机逐渐代替笔杆的年代,在习惯每天多少写几个字以后就越来越沉迷其中。
因为在写字的时候,大脑不会去想那些纷纷扰扰的事情,沈浪一直希望这个爱好,或者说是习惯,可以坚持下去。
......
但是陆欢压根不知道关于沈浪这些不为人知的故事,心中只是凭借他对沈浪的了解,做出相对应的判断。
试问一个影视歌三栖的娱乐天王,一年三百五天,几乎每天都辗转于不同的城市,甚至是不同的国家,甚至还有媒体根据沈浪的行程,分析并且计算了沈浪一年的时间分布情况。
除了大部分时间都用在繁忙的工作,忙碌的天王甚至还有接近10%的时间,是在飞机上度过,因为随着沈浪越来越具有国际范儿,永远都是满世界的跑。
试问这样一个人怎么会有时间练字?
即使在好声音之前的十几年,沈浪从小气勤奋刻苦的练字,并且也有了一定的造诣,但是撇开仅仅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身份,长时间没机会触碰到笔杆,怎么可能写出一手好字呢!
陆欢心中早就对沈浪这一番话下了定论,只是碍于情面,才没有讲实话,只是没想到沈浪自己讲出来了。
反正都已经被拆穿了,陆欢干脆打开天窗说亮话:
“你就这样将我拆穿了啊,至少也给我留个台阶啊,不然好尴尬!”
尴尬?
其实根本没有!
陆欢只是随口说说而已,毕竟陆欢和沈浪二人已经是多年的至交,玩笑话的程度也比较深,这样毫不保留的互相拆穿,仿佛也成了陆欢、那瑛、于成庆、杨琨几人独有的讲话方式。
而陆欢和沈浪也早就习惯了这种聊天模式。
人的一生,会对那么多的东西感兴趣,但不知道为什么,有些人每天还是会觉得自己过的很空,拿个手机就能待在那儿一天,以前的时光还能有志同道合的朋友,打球也好游戏也罢,至少对于日子有期望。
但是很多人最终变成了手机奴,想想真是可悲又可怜。
很多时候男人之间的友谊,是为了同一个理念而奋斗的个人或群体,争取彼此见解一致的尝试,而女人之间的友谊则是一种联合,其目的是说媒;
它是女人之间惟一密切而无保留的交往;她们急于彼此见面,但这并不仅仅是想在一起闲che或议论日常琐事。
男人的友谊总是避免干涉朋友的私事,女人则盼望与朋友亲昵无间你我不分,这也就导致男人之间的友谊显得愈发珍贵。
这时候沈浪颇为得意地说道:
“一般人想要拿到我的手写字迹,那简直比登天还难,到时候礼物到手的时候,陆老哥一定会眼前一亮,并且打心眼里认为,我手写的字画,比你用高价收藏的任何一幅画,都价值连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