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会儿流行写交换日记,我花了一年多的时间写了厚厚的一本。
一整本儿女儿家细腻的感情,却从来没让他看过一个字。
再后来就毕业了。
他考去了市重点,而我…哦我刚好去了我们市唯一的非重点。
离校的那天我终于又遇见他了,也不知道祈祷了多少次,才在某一次回头的时候看到他走在我身后。
其实和同桌的时候差的很大了。
胡子拉碴的,黑眼圈也很重。
但是看着看着,我就想起,这是我喜欢了三年的青春啊…
然后他问我,暑假出去玩吗?
去哪?
泰山看日出?
还有谁吗?
你。
他说,你,和我。去吗?
去啊,一定去啊。
【嗯,我又来更新了。感觉大家都把这个当连载小说看了是怎么回事哈哈哈。
实际上是有这么一个人的,也没有很夸张。
我们初中活的比较夸张的是我学长,以全市第一的成绩去了市普高,又推了清华去了浙大。初中国画一小幅就可以卖好几万,大学期间申请专利十几个…这样的人生在我个人看来才称得上是传奇…】
继续说吧…
最后我们并没有去泰山看日出。
在这里强烈谴责我国铁路系统,我那排演了八百遍的旅行,最后以买不到票而告终。
从此之后我再也没有试图去泰山,那里成了我心中的一片圣地,总想着等我找到我心悦的少年就带他去祭拜山河,敬告天地万物。
emmmmm
后来我们就各自上了高中,从同一张桌变成了同一个教室,又变成了同一个学校,最后变成了同一个市。
我们偶尔会发短信聊一下自己的近况,那时候我揣着一个诺基亚黑色小直板,200条短信的小信箱里都是他发来的短信。
每次信箱满了我都需要花一整晚的时间在这两百条短信里进行取舍。
再后来我换了智能手机,终于可以存很多条短信还可以上qq了。
寒暑假的时候他会从一桌子的卷子里把自己刨出来收拾一下和我出去玩一天。
就是…我们明明在一个城市,但是却半年见一天。
高中三年,我们见了六次。
去看过电影,去ktv唱过歌,一起去吃过各种餐厅,也去过鬼屋和游乐场。课业太忙的时候也会跟着他去图书馆泡一天,他给我带一杯奶茶,于是他看一天卷子,而我可以抱着奶茶看一天他,
最后一年我压力太大,成绩又不足够好,有时候总觉得未来一点希望都没有,晚上哭着给他打电话说不想读书了想退学,于是他半夜蹲在走廊轻声细语的安慰我,讲完了道理又讲情理,每个电话都能讲出一篇万字演讲稿。
偶尔翻一翻我那本写满了他的日记本,倒觉得恍若隔世。
初四那年他断绝了和我的所有联系,其实我是没敢再想过…有一日那个远在天边的少年,连偷偷看一眼都很奢望的少年,会带着我走街串巷,去各种各样的地方,也会在深夜里听一个不懂事的小姑娘发脾气。
但是时间太久了。
那个时候的我,已经忘记我为什么会喜欢他了。
有时候走在路上他也会问我,说你现在还喜欢我吗?
我想了一会,摇了摇头。
再后来高中也毕业了。
大学的时候他留在了本省,而我头也不回的去了南方。
我们还是保持着半年一见的频率,生日的时候他会寄过来各种各样的礼物。
去外地旅行的时候会给我带伴手礼。
但是其实那些东西在我看来,还没有他初中时给我改的满满当当的一张卷子重要。
我可能还是喜欢他吧,也可能只是还没忘记时光里的少年。
他跟我说,你等着我啊,等我毕业的时候去找你。
然后我等啊等啊…
他终究是没有来。
后来他告诉我他有了一个喜欢的姑娘,空间的说说字里行间都是柔情。
那个他曾经独留给我一个人的,被他倾囊送于另一个人。
我闺蜜说那个女孩子长的有几分像我,有一次和他闲聊起来,随口提了提。
他拿着照片打量了很久,说是有一点像。
又笑着说就一点儿,你比她好看的。
我就也笑了。
可是你看,哪怕我们俩有一点儿像,哪怕你说我比她好看,哪怕我和你早认识许许多多年。
可是喜欢谁是不讲道理的,你还是喜欢她,不喜欢我。
你看这个人真的是很过分啊…
再后来,我们大学也毕业了。
我把毕业旅行定在了苏州,山清水秀的好地方。
回家的途中路过他的城市,就下去看了看。他跟以前没什么区别。
跟我记忆里的少年还是很像,尽管这一年,距离我们第一次相遇,其实已经十年了。
高冷少年又变回了温润爱笑的样子,从实习单位请了假带我大街小巷的窜,我在公交车上睡着了,他就把手挡在我眼前遮去一窗格一窗格的阳光。
毕业回家的时候去驾校报了名,结果在驾校遇到了一个小流氓,每天开着车在我来回的路上堵我,晚上就没完没了的发微信让我出去吃饭。
他知道这件事后,从公司调了休回来,说是回来处理家里的事情,却每天早晚按时出现在驾校接我回家。
三天后那人消停了,他又匆匆忙忙的走了。
说句不好听的,那个时间,我真的有在想,他为什么不是我男朋友呢?他凭什么不是我男朋友呢?
到底不是的。
再后来就没有故事了。我也不是非要喜欢他,不喜欢别人的原因只不过是我再遇到的人,怎么比较都不如最初的那个人好而已。
不如他皮囊好看。不如他温柔风趣,不如他绅士可爱。
只是不如而已,很久以前就没有再喜欢了。
也或许…“意难平”就是这样的感觉吧?
只是你问我与他做同桌最浪漫的事是什么,我把我们的故事从头捋了一遍,最浪漫的事…难道不是和他做同桌这件事本身吗?
遇见他呀,就已经是生命里的难能可贵了。
唯一或许有些遗憾,我们认识了十年,我终究也没有把这个很好很好的人带回家去。
故事写完啦!
等我想起来,哪天拍一页我初中的日记本给你们看啊!
我来更新我的日记啦!下班回家翻箱倒柜一顿找。
就真的…都是黑历史。大家开心一下就好啦。
?
应该可以看出好几种字体…我这个人吧…偶尔翻翻以前的故事,可能会顺手吐槽一下过去傻不拉叽的小姑娘(就是我?_?)。
那个时候写的又酸又矫情的日记,现在看起来都要捂额头…但是呢,那依旧是十几岁的我认认真真的爱情。
你们不许笑话我。
最后,我毕业了,但是我依旧要去北大哈哈哈!
对啦突然想起一个很有趣的小细节,我们俩一开始同桌的时候,是排好队按照高矮个一男一女排着坐的。
他后来跟我说,其实那会他本来不应该和我同桌的,但是我坐下后,他偷偷屈了一下腿,老师发现我本来的同桌后面居然有一个还要矮一点点男孩子就把他给拉出来丢给我做同桌了。
于是他和我成了同桌。
而我现在,早已完全记不清我原本应该的同桌是什么模样了。
我那会问他,我们又不熟,你为什么要跟我做同桌啊?
他说,我就不告诉你,你猜啊。
后来过了好几年,我再问的时候,他已经不记得这回事了。
照片已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