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修远的办公室很大,是个套间,目测外间就足有八十多平米,一进门在右手边是满墙的书架,上面没有放书。正对着门的是半圈沙发和茶几。靠近窗户的角桌上有个咖啡机。进门左侧的位置一个近两米的老板台。老板台的后面是把高背老板椅。看样子,这办公室应该是还没有装修好,所以并没有什么装饰性的东西。
容修远走到桌前拿起桌上的笔记本电脑,对我说:“刘总,我们坐在沙发这边看吧,你喝咖啡吗?我这也有很不错的豆子,你要不要尝尝?”
“好,那就麻烦容总了。”我点头示意容修远,然后走到茶几前坐下。
容修远熟练的打开咖啡机的盖子,将咖啡豆倒进机器中,嗡嗡隆隆的声音传来,不一会儿,咖啡的香气飘了过来。
“加糖还是加奶?”容修远将咖啡放到茶几上,转身又去角桌的柜子里拿糖袋。
“可以都加吗?”我看着容修远,笑着问他。
他顿一下,说:“可以。”又伸手拿了一包奶精。见他刚要转身,我又说:“容总,我要两包糖,一包奶精。”
“啊,好的。”容修远转身又拿了一把糖袋走了过来,将奶精撕开,倒进咖啡中,又撕开糖袋问我:“两包都放进去?”
我点点头,说:“嗯”。
“那还能喝出咖啡的味道吗?会不会太甜了?”容修远说完,将咖啡推到我面前。
“我不喜欢有苦味的东西,一丝苦味都不行,不过甜的东西无所谓,多甜我都可以吃。”我用小匙搅拌一下,尝了尝说:“这个味道刚好,有奶香,还够甜,没有一丝苦味,而且咖啡的焦香还在。”
“呵呵,你喜欢就好,我第一次看人喝咖啡放两包糖。”
“嗯,我是比较特例!”
容修远绕过茶几,走到我旁边坐下,打开电脑。
一看这设计图,就知道是孙伟大哥的手笔,典型的“简欧风格”,哎,这是充分印证了那句老话“一招鲜、吃遍天”啊。
孙伟大哥的设计让我来形容就是各种“简欧风”,比方说“京式简欧风”、“海派简欧风”、“贵派简欧风”,等等,一直都是这样。当然了,这事只能我自己心里知道,说出来是万万不敢的!
“这是大哥他们团队做的吧?”
“嗯,是的,你能看出来?”容修远有些诧异的转头问我。
“是啊,我们合作过几次了,所以对他们的风格有些了解。这次主打的风格是‘海派简欧风’。”我边说,边伸手从容修远手里拿过无线鼠标,大略的翻了翻,翻到不同房间的预留位置,我心里有了数。
容修远拿起桌上的咖啡喝了一口,说:“其实,我更喜欢另一个团队的设计,虽然都是孙叔他们公司的,但是另一个设计师是从国外回来的年轻人,跟我同龄,所以设计更新颖一些。但是我爸觉得还是孙叔的设计更好,毕竟更符合国内,更中规中矩。我权衡了一下,觉得还是不冒险了,就用孙叔的设计了。”
我点点头,笑着说:“容总和你父亲这个决定是对的,毕竟孙大设计师在这个行业几十年了,是更了解行情的人。哈市虽是省会城市,但是毕竟不是一线城市,所以有些新奇的东西未必适合这里。”
容修远点点头,又和我讲了一些关于他们鸿飞集团的事和“新泰”的基本经营思路,我看了下手表已经快十一点了。
“我带你去参观一下吧?然后请刘总赏光一起吃个午饭。”容修远见我看了一眼时间,遂合上电脑说。
“三哥,你忙完了吗?”
不等我说什么,一个甜甜的女声传来,我抬头看过去,一个打扮时尚的女孩子推门进来,大眼灵动,长发披肩,正红色的风衣好抢眼啊。
容修远起身对进来的女孩说:“小雪,你怎么来了?和谁来的?”
看容修远起身,我也站了起来。女孩子直接走到容修远的身边挽住容修远的手臂说:“我自己来的,洗浴那面要换窗帘,所以我过来选选。本来是我哥要来的,但是他临时有事,所以我过来了。我刚到哈市,就想着看你忙不忙,想让你请我吃饭!”女孩说完,还看了我一眼。
我对女孩微笑着点点头,然后对容修远说:“容总,你有朋友,就先招待朋友吧,我刚刚看了设计图和效果图,心里大概也有数了,回头你把效果图传给我,我选一些你之前说的内容填上去,等你看完再具体谈。”
容修远微微皱了一下眉,不动声色的将手臂从女孩的怀里抽出来,说:“这是我大学同学的妹妹,她家在佳市开了一家洗浴中心,上次听我同学说,他家好像也要从新装修。刘总,你们可以认识一下。小雪,我这个朋友是画家,你可以考虑一下你们洗浴的房间要不要配画啊?”
小女孩红唇微翘,杏眼微垂,眼神轻轻向右下方飘了一下,说:“这我可做不了主,三哥,你回头还是跟我哥说吧。我来就只是想找你请我吃饭的。”
呵呵,看这态度是没必要认识了,更何况一个“澡堂子”而已,能有几间房,我还不想浪费那个精力呢。
碍于情面,我笑笑对容总说:“容总,你可太抬举我了,我就有一个小小‘工作室’,你的宾馆我还没做好呢,哪有精力去忙别的啊?先谢谢你的好意了,不过我是力有不逮啊。你先招呼朋友吧,我就先回去了。至于参观,就等下次吧,回头等大哥过来,我跟他去看看一样的。”
说完,我转身拿包,准备离开。
“刘总,中午了,一起吃饭吧。这辛苦你一上午了,我总不能连顿饭都不管啊,回头让孙叔知道了会责怪我的。”容修远说着,拿起笔记本电脑走到办公桌前放下。
我偷瞄了一眼女孩,见那女孩一脸“冷漠”,我心下了然,这是容总的爱慕者啊,我可不做讨人嫌的“电灯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