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三章 晚风捎来南美的消息(5K2)

亲爱的亚瑟:你最近过得还好吗?话说回来,有一阵子没给你写信了。上次查尔斯捎信回去的时候,我还沉浸于阿根廷屠夫罗萨斯对印第安人发动的那场屠杀中久久不能自拔。因此,当查尔斯问我要不要写信的时候,我就没有叫他把我的信笺一起交给那艘前往不列颠的商船。但这不代表我把你给忘了,我当然还记得你们这帮子在伦敦吃香喝辣的坏小子。出席上流社会的各种宴会沙龙,泡着青春靓丽的小妞儿,品尝着来自世界各地的各种奇异食物,喝着法兰西进口的五花八门的高级葡萄酒。你们过得一定很开心,所以,我那时候也不打算搅你们的兴致。我埃尔德·卡特可不是个不解风情的家伙,虽然成天过得像是一只窝在船舱里的老鼠,但我依然要表现的乐呵呵的。这个世界本来就挺操蛋的了,难道还非得让我撅着屁股迎合他吗?哈哈哈!亚瑟,你看到这儿,肯定明白我现在的心情了吧。没错,我已经从失落的情绪中走出来了。滚他娘的罗萨斯,去他妈的阿根廷人,当然,我不是想侮辱所有阿根廷的民众,而是那些甘愿为他充当屠杀刽子手的家伙。嗯……至于,为什么我今天会一时兴起给你写这封信……哈哈,我说出来伱可别笑我啊,亚瑟。是因为亚历山大在来信中告诉我,他说你死了,你先是在利物浦叫人打了一枪,随后又在伦敦塔底下让人把心脏给射穿了。不得不说,这个从法兰西飘过来的胖子简直一点都没在盼你的好,而且他的品性也没办法拿到台面上说。我得承认,他的故事编的很好,场景、细节都很写实,但那终究是一部没有任何根据的荒诞,我才不会信他的鬼话呢。不过,从那胖子的字里行间中,我还是能读出,你最近的情绪也许很低落。也许是因为泡妞的时候让人家泼了一身的啤酒?拜托,老兄,这点小事你何必放在心上呢?女人嘛,到处都有,再开启一段真挚的感情其实要不了那么久。但我仔细想了想,你又不像是会为了泡妞而苦恼的家伙。那就是因为最近的工作不顺利了?又被罗万那个老家伙给打压了?如果是这样的话,亚瑟,那可就得怪你自己了。我早告诉过你,让你跟我上船,来瞧瞧世界各地旖旎绚烂的风景,再邂逅几个异国风情的美女,而且还能看到海豚和鲨鱼,咳……虽然这两个物种也没什么好看的。当然了,环球航行也不是一无是处。就比如说我们这次的阿根廷之旅,虽然在路上的时候,我们遇到了许多的不愉快,但现在回忆起来,快乐的时光还是占到了大多数的。南美的文化和人民真是太疯狂了。你知道这里的高乔人吗?他们是印第安人的一种,而且个顶个的都是驯马高手。不管是多野的马儿,到了他们手里,要不了一个星期准能被驯服。在这里,马必须学会在全速奔跑中,碰到任何意外情形都能戛然而止,才算彻底驯服了。按照他们的标准,骑着一匹马儿全力往墙上冲,然后勒紧缰绳,命令马儿抬高前腿刹住,这时马蹄必须正好擦到墙面,才算做完全训练成功。我敢同你打包票,从这群高乔人当中任意抽取一个去参加德比的马术比赛,他们都能轻而易举的拔得头筹。不过这里的人在驯马的时候还有一个怪癖,那就是他们认为训练和骑乘母马是很可笑的事情。但是在欧洲,我们通常认为公马如果不骟就不容易控制,但骟掉后成了太监以后,他们的奔跑能力又不如过去。所以反倒还不如骑母马,因为她们既温顺,奔跑的速度也不低。不过我也得承认,那些赫赫有名大人物通常还是喜欢冒着风险去骑乘脾气暴躁的公马,比如说那匹驮着威灵顿公爵在滑铁卢连续作战17个小时的种马‘哥本哈根’。虽然报纸上曾经对这匹战功赫赫的名马大加报道,但是我听有些人说,这个暴脾气的家伙在战役结束的时候,差点一脚踹掉公爵阁下的脑袋。幸亏他最终没能得逞,否则的话,我建议法国人应该选他当国王。当然了,作为威灵顿公爵最大的对手,拿破仑也挺喜欢这种暴脾气的马匹,比如那匹奥斯曼苏丹送给他的灰色纯血阿拉伯马‘维吉尔’,从俄国战败撤退时骑乘的英国利穆赞马,栗色的‘华特列’。不过在滑铁卢战役的时候,他还是选择了最稳当的家伙,他当时骑着的是一匹以他初恋情人命名的纯白母马‘德西蕾’。但不论拿破仑是怎么想的,反正在高乔人的观念里,他们永远不会骑乘母马,而是只会用母马收麦子和屠宰取皮。在这里,一张完整的马皮仅仅售价五元,差不多相当于半克朗,也就是四分之一镑。一位当地屠夫自豪的告诉我,他一天搞定二十二匹马,最多的时候可以一天内把五十匹马杀死并剥皮。但我觉得他是在吹牛,因为这是巨大的工作量,一般而言,能把十五六匹马剥皮并晾起来就算是很不错的一天了。但不管怎么说,在过去的半年里,我通过与他们的接触,有机会一窥当地居民的品行。高乔人或者说乡下人的品行通常比那些居住在城镇里的人优秀得多。他们虽然有时候会让你感觉到不自在,但那其实是由于他们乐于助人、彬彬有礼且热情好客的天性而导致的。我一次都没碰上过粗鲁无理或冷漠的情形。他们很温和,既尊重自己和国家,又充满了活力和勇气。但另一方面,抢劫和流血事件发生的概率也过于频繁了。随身带刀的风俗习惯是造成后者的主要原因。太多人丧生于琐碎的争吵,而争吵通常又会发展成为打架斗殴,他们每次动手的时候都会试图在对方的脸上留下疤痕,刀总是冲着鼻子眼睛去,这从很多人脸上都有很深很丑的伤疤就能看出。抢劫则是赌博成风、酗酒和极端懒惰的必然后果。在梅塞迪斯的时候,我问了两个穷哥们儿为什么没有工作。其中一个家伙严肃地告诉我说,白天对他来说实在是太长了,另一个则说没有工作是因为他太穷。这两个家伙的话瞬间就把我给逗乐了,我这时候才知道,原来在一个风景秀丽、马匹众多、食品丰富的条件下,也是很难让人勤快起来的。此外,这里的节日实在是太多了,虽然我并不讨厌这一点,因为节日多意味着每天都有庆祝的理由,但是不得不说,这也导致一年当中一两个月又被浪费掉了。此外,这里的警察和执法效率都处于一个相当低下的水准,完全比不上你当差的苏格兰场。我毫不怀疑,如果你到了这个地方,立马就会被委任为当地的最高治安长官的。在这里,如果穷人杀了人被捉住,他会被关起来,甚至会被当场毙掉。但如果是富人,而他恰好又有朋友,那么你懂的,他完全不用担心会因为杀人产生什么严重后果。最奇怪的一点是,当地德高望重的居民都会协助杀人凶手逃跑。他们似乎认为犯罪是针对政府,而不是针对老百姓的。旅行者除了自己的武器外,别无保障。因此,如果哪天你想要来南美旅游,随身携带武器是绝对有必要的。城市里受过教育的上流阶层的品德或许堪比,甚至略逊于高乔人,但我认为他们也沾染了许多高乔人绝对没有的恶习。荒淫无度、蔑视宗教及严重腐败的现象远非个例。在来到南美之前,我一度以为不列颠已经够糟了,但是和这里比起来,不列颠仿佛就是天国,而阿根廷和智利官场的道德水准则堪比泰晤士河的排污口。就我看到的情况而言,这里所有的公职人员都可以被贿赂。没错,我说的是所有的。因为我发现,这里邮局的负责人兜售伪造的政府的法定货币,省部长官和总理公开侵占国家的资源与土地。每一次执法过程中都掺杂了或多或少的金钱交易,因此这里的人们从来都不指望什么公正、公平。我在蒙得维的亚认识了一个英国商人,他和我提起了他刚到这里时发生的一件趣闻。他当时刚到这里,并不了解当地的情况,所以在做生意的时候被人骗了。他按照一贯的英式思维去咨询了律师,希望了解自己应当如何起诉那个诈骗者,结果律师却告诉他,去给大法官塞点钱就行了。他去拜见大法官的时候,尚不了解这里的风俗,走进办公室吓得两腿都在发抖,他结结巴巴的陈述了案情,然后说:“先生,请收下这两百元钱,希望您能在某个时间之前把欺骗我的那个人抓起来。我知道这是违法的,但这是我的律师xxx让我这么做。”大法官微笑着默许了请求,而且还礼貌的谢谢了他的钞票。结果这个商人还没回到家呢,就已经有人来通知他,欺骗他的家伙已经被扔进监狱了。啧啧啧,在一个国家当中,就连那些高高在上的领袖人物都如此毫无原则,而那些比他们职位更低的官员则领着极其微薄的薪水,并且与他们的长官一样不安分。可偏偏在这样的环境下,人们却觉得民主政府能成功,这简直是太滑稽了。当然,我对南美的印象也不总是那么坏。初次接触这些国家的人民,你会注意到有两三个特点尤其突出。各个阶层的人全都彬彬有礼、举止端庄,女士们的梳妆打扮极有品位,各阶层的人与人之间也是平等相待的,他们并不像是不列颠那样等级森严。我们在科罗拉多河畔休憩的时候,几个卑微的小店主说他们经常与驻扎在附近的罗萨斯将军同桌共餐。而在布兰卡港,一个少校的儿子是靠卷雪茄烟为生的,他当时想陪我们去布宜诺斯艾利斯,并且自称当向导或者仆人都行。不过他的父亲反对了儿子的决定,但理由并不是觉得当向导和仆人丢脸,而是担心我们这一路上会遇到许多危险。这里的许多军官既不能读也不会写,但在社交场合他们一律平等,并不会出现不列颠那样歧视文盲的现象。而在恩特雷里奥斯的议会,那里只有六名议员,其中一个做的也不是什么大买卖,只是开了一间随处可见的小杂货铺。但他似乎并没有因为财产较少而被其他议员瞧不起。或许这些情况,在我们不列颠人看起来很奇怪,但这就是新兴国家奇妙的共同点,他们这里缺乏一个有专业知识的绅士阶层,因此也没有太根深蒂固的等级概念。是的,我其实并不讨厌这些南美国家,甚至在有些地方我还挺羡慕他们的。他们大多刚刚从宗主西班牙的手中赢得独立,所以这里盛行极端的自由主义,对外来宗教的宽容、对教育的重视、新闻自由、为所有外国人提供方便,尤其是对我们这些跟科学沾点边的人,他们的热情经常令我们动容。老人自然有他的优势,因为他们的阅历通常很多,吃过的盐比我们见过的沙子还多,所以他们做起事来通常很稳重。但年轻人也有年轻人的气魄,我们确实什么都不懂,但那又怎么样呢?我们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或许有些事情确实很危险,但试的人多了,总有一两个撞大运的会成功。这种形容放在国家上也是很贴切的,在不列颠待了一辈子的人肯定没办法想象整个南美洲的人民是怎么生活的。这里的一切对于他们来说简直是太疯狂了,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数不尽的牛羊以及一大块一大块的烤肉,见了面就把你当朋友的高乔人,形同虚设的法律制度,以及随时可能从任何地方窜出来的劫匪和强盗们。呜呼!这就是奇妙的南美洲,疯狂的人和野生动物,不列颠的绅士们来了这儿只需要一天就会被野马撕烂他们的时尚马裤,淑女们来到这儿一天得晕倒个百八十回的。当然了,我最喜欢的还不仅仅是这些,还有……呵呵,我是说风情万种的当地姑娘们,我热爱她们。当然,热爱的前提是,她们最好不要在最近惹到过臭鼬。亚瑟,相信我,就连最忠诚的猎狗被吆喝着去追它的时候,刚一嗅到几滴臭鼬分泌的油脂,勇气也会立马消失得无影无踪,随之而来的则是剧烈的恶心呕吐、涕泗横流,那味道就算在一英里之外也能嗅到。因此,我可以非常肯定的说,南美洲的所有的动物都很乐意给臭鼬让路。亚瑟,你瞧,纵然你很博学,你是咱们伦敦大学最杰出的历史系毕业生,但是这个世界上还是有许多你不知道的事情存在呢。你应该走出不列颠这个屎盆子,到世界各地好好地走一走,要不然就连我这个不学无术的家伙都要超过你了。哈哈,我是开玩笑的,你可别当真了。我永远不可能在博学多才上胜你一筹,因为我已经把我毕生的才华付诸于对女性的研究。话说回来,亚瑟,你到现在有没有和哪位喜爱的女士深入的交流过?呃……我不是想要打探你的隐私,我没有那方面的爱好,你知道的,我是个光明磊落的家伙。但是……人总归是有好奇心的不是吗?而且,而且……如果你连交流都没有过,就这么轻飘飘的走了,那……岂不是太遗憾了吗?该死!我到底在说什么蠢话呢?都他妈怪亚历山大这个胖子!这狗日的编故事编的也他妈太真了!会写点和剧本就把他给能耐成这样了?等我回了伦敦,我一定要砰砰给他两枪,在他的裤裆上开几道口子,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让他明白,乱编故事可是要他妈付出代价的!……亚瑟,你会给我回信吧?我知道,你的心情也许不好,但是如果你有时间的话,抽空赏两个字给我就行了。随便写点什么都可以,床上的,床下的,苏格兰场的,还是《英国佬》编辑部的都可以。如果这些你都不想写,哪怕画个查尔斯的秃头寄给我也行,这是最简单的了,你只需要画一道弧线,没必要点缀什么乱七八糟的头发,反正他迟早也会掉光的。不过,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你连这都不愿意寄给我,亚瑟,我就只能真当你死了。但……但我知道那不可能,因为你肯定还活着。说不定这会儿你就坐在苏格兰场的办公室里,拍着肚皮大笑着对属下念我的信呢。你心想:“哈!埃尔德这个小子,简直是太天真了,我真羞愧居然和他念了同一所大学。这么明显的鬼话他都相信,他宁愿相信一个法国人,都不愿意相信我还活着。怪不得这家伙会被里约热内卢的妓女给骗的浑身上下一便士都不剩呢。”你以为我会因此生气?哈!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亚瑟,你的朋友,高贵勇敢的埃尔德·卡特先生,可不是那么没有肚量的家伙。如果你想嘲笑我,你最好让我知道我就像个小丑。这样的话,你能获得的乐趣才会更多。你的伦敦大学校友,一起欣赏过高雅戏剧的伙伴,也一起辱骂过不列颠腐朽不堪的黑暗,欠你两周房租的租客,这辈子以及下辈子最好的朋友,借了你二十镑至今仍未偿还,而且也不考虑偿还,除非你亲自找我收账的埃尔德·卡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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