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啊?

“等等!西门!?”瑞安牧师错愕地瞪大了眼睛。

拉曼却城依靠伏龙山脉而建,就是所谓的依山傍水。整座城市南北是悬崖,东面连接拉曼却高原,西面则是连接着山脉。

正因为城市能收到来自东面高原的粮食,又能从西面山脉里的矿藏采到铁矿,这才早就了城市的繁荣。

事实上,大部分伯爵领的首府也就是三到五千人的规模。

西门连接着矿山,西门出事意味着整条矿脉不安全,这可是大事啊!

远处的警钟声尖锐而刺耳,让整座城市都骚动起来。

能敲响警钟,意味着全城人都要战斗。

老瑞安在年轻牧师的帮助下,迅速披上一件陈旧的链甲,系好腰间的搭扣,随即抄上一把少说十斤重的钉头锤,带着七、八个身穿皮甲的牧师风风火火地杀出圣殿。

一边走,老瑞安一边施展神术。

随着金色的光华从他右手掌心冒出,覆盖在全体牧师身上,老瑞安偷偷松了一口气。

【神圣幸运】算是使出来了。

越是魔潮频繁,神术使不出来的几率越高。关键时候拉胯,可是很伤信徒的心的。

以他的队伍为核心,更多市民抄着各种‘武器’跟随了上来。

菜刀、擀面棍、草叉……zusi.org 狐狸小说网

没办法,别看这座城市有六千人,实际上撇去14岁以下的未成年以及老弱妇孺,真正能打的不到三千人,当中拥有非凡力量的职业者,加上专业的士兵不足五百人。

“西门什么情况?”老瑞安看到一个骑马飞奔,到处吹着军号的城卫,他认识那是‘信使’彭科。

“见鬼!是哥布林!好多的哥布林,关键是还有十几只熊地精!”

哥布林就是地精。

这种身高往往只有60cm上下的绿皮怪物性格邪恶、残忍又卑劣,他们往往成群结队地出动。

一般来说,他们极少会主动袭击人类城市,因为他们天性是比较胆小的。

人类跟哥布林的战斗,往往发生在人类闯入了他们的领地。那样的话,他们甚至会袭击成建制的人类队伍。

哥布林本身没什么可怕。正面对决中,排好阵势、全副武装的人类士兵,随便一个都可以轻松干掉一打的哥布林。

真正怕的是在那种复杂的环境下,被哥布林各种偷袭。

然而哥布林(地精)加上熊地精就另当别论了。

熊地精是类地精生物中体型最大最强壮的一个类型,他们的攻击性也比其他同类生物强的多。

熊地精体型硕大又威猛有力,站立时约有7呎高(两米多),体重可以轻松超过三百斤,爆发出一吨以上的破坏力。

老瑞安一听就知道事情严重了。

如果没法挡住熊地精的冲锋,那么大受鼓舞的哥布林将水银泻地似的冲到城里展开无差别的杀戮,整座城市哪怕没有沦陷都会损失惨重。

“有胆子的,跟我来——”

“我们身后就是我们的家人,我们无路可退!”

老牧师身上绽放着金光,他高举钉头锤、身先士卒的举动给民众注入了一种名为【信心】的力量。在人类世界普遍失去了魔法,只能以肉身跟各种体格比自己更健硕的怪物厮杀时,信心是绝对必要的东西。

有信心不一定会赢,没信心就一定会死!

圣职者就像是战场上的旗帜,他们在的地方,就是人类的求生意志所向——

数以百计的民众汇入了这条洪流,朝着西门冲过去。

当他们赶到时,立马被现场的惨况惊呆了。

好多人终其一生都不一定见得着这样的怪物:

两米多高的人形怪物,皮肤颜色介于淡黄色到黄棕色之间,上面覆盖着浓厚的粗糙毛发。它们绿白色的眼珠中央有个红色瞳孔,另外还有一对铲子形的大耳朵。

熊地精嘴里长满尖锐的长牙,鼻子跟熊很像,硬韧毛皮及锐利爪子也跟熊很像,但他们的动作要比熊敏捷得多。

只见一个熊地精抡起一把一米长的巨大石斧,狠狠地砸在城卫的战列中。

这压根不是战斗,更像是一辆高速奔行的马车迎面砸进了一排干硬的棍式黑面包当中。

斧头一挥,半月形的光芒立马扫飞了四个手持蒙铁皮木盾的城卫。

硬抗第一击的那个城卫,他可怜的前臂肌肉连同里面的桡骨和尺骨一起粉碎,接着肋骨内凹、断裂,然后是内脏与脊柱遭殃,最后整个身体向后上方飞起来——人犹自在半空,那种身体不自然的断折弯曲的惨状,已彻底烙印在赶来民众的视网膜上。

第二排的几个城卫鼓起勇气,一起将长枪戳上去。

效果不是没有,只是不好。

这只可怕的熊地精在胸腹要害上挂着一块大铁板,仔细观察的话,会发现这其实是一件由人类骑士铠甲硬生生锤扁后的大铁块,被地精用皮革绑住,系在熊地精身上。

即便腰间还有大块地方没有防护,别忘了,熊地精本身厚皮的防御力跟城卫的蒙铁皮木盾是一个等级的。

五、六枪戳上去,一半只在对方甲片上刮擦出几道火花,真正戳中的两枪也就扎了几厘米深。

清一色的轻伤。

不是没有弩手企图狙杀熊地精,可这货不断高速运动、且有着不俗的天生防御力,哪有那么容易爆头?

人类的攻击反而激起了熊地精的凶性,它系着木盾的左爪猛地一挥,又是一个城卫被它整个人轰飞出去,还连带砸倒了旁边另外两个城卫。

有个胆大的年轻城卫用不知哪听来的招数,一个滑铲过去,企图从下腹位置攻击熊地精。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幸好有一个【战士】职业者死命顶了上去,这才没有让这个熊地精摧枯拉朽地在防线上撕开一个口子,否则地精一拥而入把防线打穿。那就是最糟糕的混战。

在他们身后就是无险可守的广场区域了。

战场上随处可见死伤的城卫,整条防线岌岌可危。

老牧师不再犹豫,振臂高呼:“顶上去!”

明知道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民众去当填线宝宝必定死伤惨重,但老牧师已没有选择。

为了守护城市,第一个填上去的人,会是他自己。

千钧一发之际,突然战场上所有人听到了雷鸣之声。

开什么玩笑。

半个西区处于山腹之中,平时下雨也下不进来,怎可能有雷声。

偏偏这雷鸣声越发清晰。

外围的人群一个接一个地转过头,然后就看到一个身穿廉价麻布衣、骑在毛驴上的棕发少年浑身萦绕着闪亮的电光。

下一瞬,一道紫蓝色的光辉横贯整个战场,从前方战线的城卫们头顶上掠过。

这光芒不光烙印在人们的视网膜上,还烙在了他们心中。

若是很多年后回想起这一幕时,想必他们也会感到心潮澎湃吧……

尔后……

“啪!”

冲最前的那个熊地精的脑袋,如同砸烂的西瓜一样爆裂开,溅了前面几个城卫一面血。

战场上,无论敌我双方居然同时莫名其妙地停手。

大家的脑子都是一片空白。

如果某穿越者在这的话,他会很喜欢接下来大家的那个反应: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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