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8章 一场资本的盛宴

陈夏能拿到“周氏珠宝”和“嘉和电影”,其实也是九大财团默许的结果。

这些财团背后的富豪们,是真的怕了。

王家的覆灭,可以说是一次巧合。

但周家的完蛋,那就绝对不是巧合那么简单。

怎么着?跟陈家作对,最后都会家破人亡?全家死光光?这下手这么狠的?

是的,没证据周家的纵火案和爆炸案是陈家做,一点证据都没有,哪怕港英政府秘密调查了陈家的所有人,所有公司,所有员工,仍然一无所获。

相反,陈家有一大堆证据表明不是他们做的,他们是无辜的。

比如电讯纵火案有叶新城作证,陈家几个话事人都在明德村现场。

周家爆炸案,警方可以作证陈家几个话事人一直没出去,所有电话监控也没有表明他们在幕后指挥。

可这事需要证据吗?

鬼佬和警方的态度不管,反正剩下的九大富豪,噢不,应该是八大富豪都相信事情是陈家所为

叶新城除外,他坚持认为是其他恐怖分子所为。

一个死绝了的周氏已经没有了任何价值,没有人会替周家出头,甚至连灵堂都没有。

周家的遗产瓜分很快,最大头当然是港英政府拿走了,比如周氏集团那些银行存款。

而最肥的肉被九大富豪瓜分了。

陈夏也拿到了他想要的产业,尤其是“嘉和电影”。

做为香江最大的影视公司,嘉和电影拥有的有形、无形资产都是非常丰厚的。

因为周与文的意外死亡,导致公司一小部分高层出走了,但剩下的艺人和导演,公司的整套班子还是齐全的,随时可以开工。

再说了,嘉和手里掌握着香江最大的一条院线,总共有35家大大小小的电影院,而且全部分布在港岛、九龙这样的市中心。

这可不是新界这些乡下地方的小电影院可以比的。

嘉里院线每年的票房就占香江总票房的40%,可以说是举足轻重。

你电影要上映,是取决于院线给不给你面子的,排名的多少,时间段的安排,宣传推广力度,直接都关系到票房的收入。

甚至最后的结算,是及时给你,还是拖个一年半载再给你,这也非常有讲究。

所以只要嘉里院线在陈夏手上,他哪怕什么都不做,各大影视公司都需要来拍他的马屁,期望占得排片优先权。

这样,谁都要给他几分薄面,谁要是得罪他,谁的电影就得不到排片支持,郁闷死你。

九十年代,香江电影可是辐射全亚洲的存在,是仅次于好莱坞的全球第二影视制作中心。

陈夏凭借嘉和电影,很轻易就挤进了香江影视圈,趁着香江电影最后的辉煌狂赚一笔。

等过几年香江影视圈没落了,又可以披上港资的皮,跟四季影视合作,在内地享受最优惠待遇。

到时香江有嘉里电影,内地有四季影视,两地都有院线,越州还有影视城,这是什么?

从艺人管理、影视剧制作、发行院线,再到以后的视频网站、游戏动漫,这可是全产业链发展。

这一行做好了,利润可不比医药行业差。

这就是妥妥的影视圈巨头呀,娱乐圈霸王龙级别的存在,到时陈夏完全就是娱乐教父了,那些女明星们还不哭着喊着叫他爸爸?

呃,好像也不用以后,现在就可以了……

陈家接收周氏珠宝非常顺利,因为陈淑琴本来就是周氏珠宝出来的老员工,对公司动作非常了解。

所以两家公司顺利合并,周氏珠宝全亚洲一共有80多家门店,统一挂牌“彩云之南”。

刚巧,周家人死绝了,陈夏空间里,原来周氏珠宝的库存都可以正大光明拿出来售卖了,货源都一下子解决了。

并且当初那句“20年内随时可以凭发票原价加收”的承诺同样有效。

一时间,彩云之南已经在两岸三地、东南亚等地区,将其他珠宝公司挤压得没了生存空间。

不过在接收“嘉里电影”的时候还是遇到了一些麻烦。

原来跟着周与文打江山的一批老员工全部都离开了,走之前还将股份都卖给了陈家。

陈夏也没有为难他们,也没有压价,只以股市收盘价赎回。

公司的动荡,不可避免影响了公司的气氛,员工们人心惶惶,那些名导演,名演员则一下子不知道怎么办了。

可是陈夏知道,你要期待公司拍的每一部电影,部部大卖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他的目标也非常明确,抓住几个关键人物就行。

第一个导演,就是徐克。

徐克可以说是新武侠的代表人物,他的作品,比如《黄飞鸿》、《新龙门客栈》、《黄飞鸿2男儿当自强》、《狮王争霸》等等,部部都是大卖。

堪称印钞机。

当然后期的《蜀山传》也亏到了姥姥家,成为了赔本货,不过这是后话。

第二个导演是王晶

后世人称“烂片之王”,但其实这有点冤枉他了,他拍的片子多,烂片不少,但经典电影也不少。

比如九品芝麻官、倚天屠龙记之魔教教主、天下第一、赌侠、赌神、鹿鼎记等等

说出来,70后,80后,有几个人没看过?

其他导演就算了,王家卫和许鞍华拍文艺片是高手,但拍商业片绝对是赔钱货。

陈夏对文艺片没兴趣,商业公司当然要动作商业片,一个导演不能赚钱,那就只能滚蛋。

另外吴宇森之类的导演,骨子里看不起内地人,陈夏当然也看不起他,

而且他能力也就那样,在好莱坞拍的《风语者》全球票房仅有7700万,米高梅公司险些被这部电影彻底拖垮!

陈夏可不敢这种神经质导演合作。

陈夏拉拢徐克和王晶的办法也很简单,这两人都有自己的电影工作室,相当于是小型电影公司。

那么双方合作拍片嘛。

重点来了,利润怎么分配的问题。

按香江电影的规矩,公司要拿走大头,大约占7-8成,工作室拿小头,不超过2-3成。

如果是狠一点的老板,比如鼎盛时期的嘉和、邵氏、新艺成等,都要拿利润的8成,甚至9成。

陈夏制度的政策非常简单,除电影成本、演员片约、院线提成、宣发费用以后,剩下的利润,嘉和电影与导演工作室五五分成,一人一半。

并且陈夏也做出承诺,只要跟嘉和合作的导演和工作室,

电影在嘉和院线上映,会在电影下画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账目,绝不拖欠。

而按以往的潜规则,院线拖欠你个半年十个月非常平常,有些尾款甚至直接找借口不给了,非常坑爹。

这政策一出,全港影视圈震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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