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在我脚下 48

但是七个月的时间,对于沈云而言,远不是在丛林中生活了七个月训练了七个月那么简单。

这七个月,是苦的,也是甜的。

——

沈云一脸惬意的含着草躺在湖边,偏着头看着波光粼粼的湖面,嘴里哼着那首八百年不变,用加尔文语自创的战争小曲。他身上所穿的衣物,虽然没有奢华的饰品和宫廷大师们推崇的各式风格,但格外精细和舒适。他的衣物,自然出自小爱丽丝的手笔。

小爱丽丝同样含着一根草躺在地上,看上去她比沈云更为惬意,因为她的脑袋不是像沈云一眼贴在一块平整的石头上面,而是枕在沈云的胸口。

小爱丽丝偏过头,一只耳朵贴在沈云的胸口,轻声说道:“哥哥,都快中午了,我们回去吧。万一像上次一样,两位老师找过来却发现我们在这里偷懒,可就不好了。”

“我们可没有偷懒,不是说天黑前上交一头四阶魔兽的晶核吗?等下多送给她一颗。”沈云伸出两根手指头夹着小爱丽丝的发丝划过,无所谓道。

越来越向管家婆身份靠拢的小爱丽丝,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最后还是觉得应该回去,她颇有军事风范道:“可是,哥哥,我们从这里回去还要花很多时间的啊,而且还要去那边接晶核。如果时间上出现失误,肯定会倒大霉的。”

沈云轻声喊道:“亲爱的爱丽丝。”

“恩?”小爱丽丝赶紧收敛心神,接受教导,因为每次沈云这么喊她,必定是有很严肃的事情要说。

“难道你忘了你是路痴了吗?”沈云眨眼道。他始终透露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双眼更是有着一种让人心悸的神采。这种气质在他这个稚嫩的年龄阶段,也许并不足以让贵族名媛们频频侧目,但总有一天,会在盛宴上大放异彩,而他的双眼,也绝不仅仅是锦上添花那么简单。

在小爱丽丝匮乏的形容词中,能用在沈云身上的,无疑都是褒义。但很多时候,她都只能用“好看”和“漂亮”来形容她的奥古斯都哥哥。为此,沈云已经不止一次哀求小爱丽丝不要赞美他了,整得他好像是一婆娘似的。

一大佬爷们,确实听得不“好看”“漂亮”这一类作用在自己身上的形容词,这和指着一猛汉,说他是娘娘腔差不多。哪怕这位猛汉在床上中看不中用,至少看上去是一猛汉不是?

原本还以为自己犯了什么错误的小爱丽丝,不满道:“哥哥尽知道诽谤我,我哪里路痴了?每次跑那么远,走得久了你就说我路痴,哥哥,这对我很不公平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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