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姿堂大厦顶楼。
脸上贴满纱布的孙总,此时低着头瑟瑟发抖。
在他边上,站着马尾辫等十几名精锐保镖。
“一群废物,我养你们有什么用!”坐在真皮大椅上的刘总,神色狰狞。
孙总满头冷汗,连头都不敢抬。
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事情一下子就发展到了这种地步!
不仅被艾美、优客堂等一些巨头公司围剿,连那些个平时默不作声的医疗机构都来凑热闹!
现在的千姿堂真正被抛到了风口浪尖上。
如今千姿堂背后的那些个资本震怒,刘总更是大发雷霆!
这他妈的,都是那个该死的徐峰引起的!
“我真是养一群狗,也比你们有用!”刘总冷声道。
孙总急忙指着马尾辫他们,叫屈道,“是他们故意放水,故意放走那个徐峰,还害得我被人打成这样!”
刘总冷峻的目光在马尾辫等人身上扫了一眼。
“老板,我们是遇到了雷应雄,我是他教出来的,比起他的确还差了点火候,不是故意放人走。”马尾辫解释道。
刘总拿起桌上一个杯子,就扔了过来,正正好砸在马尾辫脸上。
玻璃裂开,碎片在他脸上划出好几道血痕。
“你这当狗也当不成,那我要你来干什么?”
马尾辫的头发被杯中的酒水淋湿,混合着血水一滴滴淌下来,他咬了咬牙道,“老板,我是你聘来的保镖,不是狗。”
刘总突然像听到什么极为好笑的事情,大笑了起来。
这时候,有人匆匆进来,禀告道,“刘总,我们在下面发现了那个徐峰的踪迹!”
刘总目光凝了凝,露出极为怨毒的光芒。
“他还敢到我楼下瞎转悠?在哪?”
那人忙道,“看他进了边上的万象公园!”
刘总慢腾腾地站起,面无表情地道,“那真是活得不耐烦了!我去会会他,看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能把你们这群废物搞得晕头转向!”
“老板!”马尾辫拦下要出门的刘总,“这事情有点古怪,我估计雷应雄那帮人在暗处护着他!”
刘总哈的笑了一声,冷冷地盯着马尾辫,“你是怕我去,被你那个什么雷哥给干掉?”
马尾辫吃了一惊,忙道,“老板我不是这个意思,但雷应雄那人确实厉害,您如果要去的话,恐怕……”
“恐怕什么?”刘总面若寒霜,“你以为在我眼里,雷应雄又算个什么东西?”
马尾辫咬了咬牙,他虽然背叛了雷应雄,但对他还是有相当的尊重,听到自己老板如此污蔑,也不由得有些气恼。
“老板,雷应雄这人极为了得,就算是我,如果在不拼命的情况下,也很难挡住他!”马尾辫还是尽力解释。
“哦?连你也挡不住,啧啧啧,真是好厉害!”刘总阴阳怪气地讥讽道。
马尾辫脸色忽红忽白,还是劝道,“老板您听我说,如果雷应雄在,您就算带再多的人去也……”
他话还没说完,就见刘总朝他拍了一巴掌过来。
马尾辫自然不能被他打到,准备闪身避开。
但这时他就惊骇地发现,他脚下如同生了钉子一般,半步也挪不开!
震惊之下,他急忙挥手格挡。
轰!
哗啦!
马尾辫整个人倒飞了出去,把后面的玻璃门撞得粉碎。
诺大的办公室内,所有人都惊呆了。
尤其是那些被马尾辫亲手训练出来的保镖,张大了嘴,简直难以置信。
在他们心目中神一样的老大,居然被刘总随手一巴掌给拍飞了出去!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能相信?
胖乎乎的孙总,更是如同见了鬼似的!
“你说,你那个什么雷哥很了不起?”刘总背着手,走到马尾辫跟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马尾辫身上跟散了架似的,手足不停发颤,但他心中更是惊涛骇浪。
他万万没料到,自己一向引以为豪的身手,在自家的老板面前,居然如此不堪一击!
跟老板比起来,不管是自己,还是雷应雄,都不过是个笑话而已!
他现在才真正明白老板那一句话,原来他们这群人真的只是老板养的一群狗而已,他们根本就没有资格给老板当保镖!
“先去会会那个不知死活的小子!”刘总微微眯着眼,双手负在身后,出门而去。
留下屋内被惊呆的众人。
“老板等等我!”孙总一下子清醒过来,不顾身上的伤势,一瘸一瘸地追了上去。
其余保镖如梦方醒,赶紧把自己老大扶了起来。
“过去看看。”马尾辫吐出一口血沫。
刚才的事,完全粉碎了他的自信,在他眼里,刘总根本就是一个不可战胜的神!
自己还对着他口出狂言,简直可笑至极。
别说是雷应雄了,就算他跟雷应雄加起来,也不够老板一根手指头按的。
拿纸巾擦了擦脸,带着一帮兄弟赶紧追了过去。
他坚信,有这样恐怖实力的老板在,千姿堂是不可能有事的,眼前的这些,顶多只是小风小雨。
电梯直达一楼,刘总身穿浅灰色西装,大步而出。
孙总和马尾辫等人,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浩浩荡荡地往万象公园而去,惹得路人纷纷侧目。
公园之中,一片静谧。
那些个野鸳鸯,都被徐峰给轰走了,自然是格外清净了。
他之所以在千姿堂附近转悠,那是因为他在等着别人找他。
黄冰冰的同时倪涛,在调查千姿堂的过程中,丢了一魄,变成了个傻子。
这个其实很难去查真相到底是什么,再加上从师娘口中得知,这千姿堂的东西里居然掺杂尸油,索性就一不做二不休,一次性解决。
徐峰自己则守株待兔,等着他想找的人,自动来找上门。
至于为何要把地方选在这里,那更简单,因为这地方清净,好办事。
不过美中不足的是,东侧路灯下,还有个女孩子坐那看书。
“小朋友,这么晚了该回家了。”徐峰笑眯眯地过去道。
那女孩子抬了抬头,脆声道,“叔叔,我二十了。”
徐峰略微有些尴尬,他看这姑娘一身打扮,还以为是中学生呢。
“那就更应该早点回家,尤其这种地方,晚上坏人特别多。”徐峰面不改色地道。
“不行啊,我书还没看完呢。”女孩子无奈地扬了扬手中的书,还有厚厚的大半本。
徐峰道,“难怪你都近视了,就这路灯,怎么能看书,赶紧回家,不然你爸妈要担心了。”
女孩子拢了拢耳边有些散乱的发丝道,“不会的,他们也看不到我。”
徐峰微微一怔。
正在这时,西北角来了一群人,转眼就到了近前。
“就是那小子!”脸上缠着纱布,手上打着绷带的孙总,咬牙切齿地指着徐峰。
刘总一身名贵西装,负手而立,只是淡淡扫了一眼。
身后跟着马尾辫等一群保镖,人多势众,气势汹汹。
徐峰看了一眼那女孩子,见她手里抱着那本厚厚的《经济学原理》,只是有些好奇地打量着对方这群人,却没有任何害怕的意思。
“怎么,嫌上次挨揍没挨够?”徐峰回头笑道。
他扫了一眼来人,那个胖子孙总和马尾辫等人,也算是打过交道的熟人了。
至于新来的那个,之前手底下的人也给他发过详细资料,应该就是千姿堂的总负责人,姓刘,还是那个周云帆周大师的弟子。
孙总气得七窍生烟,不过他这回有大老板撑腰,正好新仇旧恨一起报!
“小子,你现在是不是挺得意?”刘总阴冷的目光在徐峰身上转了一圈,“你是不是觉得千姿堂要垮了,你成功了?”
“只可惜呀,你已经看不到明天的太阳!”
“而你这种蝼蚁,永远不会明白,你惹上的人到底有多么可怕!”
“千姿堂又算个什么?只要有我在,很快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千姿堂出来!”
“我,才是千姿堂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