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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文瑾骑上自己的女士自行车,开始朝家中骑,骑行的过程中,脑海一直感觉有些昏昏沉沉,犹如一锅被用力搅拌的浆糊。
腾/训公司的第三大股东?
手中的股票价值上千万?
亚洲首富小公子的合伙人?
就在两天前,去了香港,成为了首富儿子的座上宾?
认识香港娱乐公司的总监?
最后,还要让自己辞职去香港,跟着那姓霍的总监学习如何运作、管理艺人,然后回来帮他掌管他要成立的艺人工作室?而且,连在香港那边的吃和住都帮自己安排好了?
骑在车上的程文瑾抬手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又捏了捏有些酸涩的眼角,面对这一个又一个吃惊到让人震惊的事,她仍然觉得难以置信,犹如天方夜谈一般。
但理智又告诉他,今天下午那小鬼告诉她的所有,都是真的,是正在发生,进行,且无可辩驳的事实!
他才十七岁多,十八岁都还不到啊?!怎么……怎么能够这么……妖孽?
那自己要不要辞职去香港呢?离开工作了十几年的图书馆,从此就跟着那小鬼混?从他手头领工资?以后叫他什么?王总?还是王董?
脑袋又开始痛了,且迷糊,于是,坐在车上的程文瑾又开始揉自己的太阳穴——她都不知道今天一下午揉了好多次自己的太阳穴了。
去农贸市场割了一斤半腿子肉,又称了一斤韭黄,半斤绿油油的豌豆尖,程文瑾把这些肉菜装入自行车前的行李框,推车出了农贸市场,轻轻的滑行两步,一条笔直,修长的大腿优雅的一迈,便上了车。快到家门口的时候,似乎有人在向自己打招呼,但今天的反应却总是慢了半拍,十几秒钟才反应过来,赶紧刹车停步,但回头四看的时候,向自己打招呼的人已经不见了。
程文瑾摇了摇头,一脸的苦笑,脚上用力,继续朝家中骑行。
回到家,丈夫梁经权已经回来了,坐在沙发上,翘个二郎腿,茶几上一杯茶,正优哉游哉的看着一张报纸。
“老婆回来了啊?今天晚上吃啥子喃?”梁经权头也不抬的问。
“我割了一斤吧肉,买了点韭黄和豌豆尖。”程文瑾说。
“韭黄炒肉,豌豆尖蛋汤。不错不错。那老婆你快点整,今天中午没怎么吃饭,肚子早就饿了。”梁经权将手上的报纸放在茶几上,搓了搓手,还是头也不抬的说,也不知道看什么看得入神。
“我这就去厨房弄。”程文瑾看了眼全神贯注看报纸,也没说进厨房来帮自己洗洗菜,打一下下手的丈夫,心头叹了口气。转身进了厨房。
“如果王小鬼在这里,会帮自己一起做饭做菜吗?”程文瑾突发奇想,然后想到对方两次来家里,都是一副急火火,切肉、炒菜,恨不得把所有厨房的活都包了的架势,程文瑾的嘴角便是一勾,“那小鬼子,做菜可是他的一大好爱呢!”
洗菜,切肉,腌肉,热锅,倒油……穿着围裙,站在灶台前的程文瑾,忍受着呛人的油烟,熟练的翻炒。炒菜的时候,下午王勃对她说的那些话不期然的又冒了出来:
“……程阿姨,为梁叔,为小娅,你操劳了一辈子,奉献了一辈子,油盐柴米酱醋茶这些俗物俗事,包围了你一辈子,够了,真的够了,是时候为你自己好好的,潇潇洒洒的活一回,走一遭了。程阿姨,你是我见过的最优秀,最有才情的一个女人,你的舞台,不应该局限在四方小小的一隅。外面有更加广阔的一片天地,等着我们去欣赏,去占有,去征服!为了小娅,为了你自己,还……为了梁叔,辞职去香港吧,程阿姨!相信我,我会带你,带小娅一起见证和领略这世界上最美丽的风景!”
“这小鬼,倒是会蛊惑人心!”想着王勃下午抓着她手时说的那一句句声情并茂,言辞恳切的话,陈文瑾便情不自禁的莞尔一笑,感到特别的温暖,“是啊,今年自己也才37,并不老,还有十几二十年的光阴可活,要是接下来的十几二十年,一直菜这么煮饭买菜,买菜煮饭,吃一辈子油烟,然后呆在图书馆无所事事,虚掷光阴,每天两点一线,无限重复,看不到任何可能性的过下去,自己……还真是有些不甘心呢!”
梁娅回家的时候,程文瑾刚刚把菜和汤做好,端在了桌子上。因为七点还要去上晚自习,梁娅就没等自己的父母,只是喊了声还在客厅看报纸的父亲吃饭了,就自己在电饭煲舀了一碗饭,坐在桌边,匆匆的吃了起来。
“呀,妈,你是把盐罐子打倒在了锅里了嘛?咸死人了!”刚刚夹了一筷子韭黄塞入嘴里,梁娅立刻大叫起来,“呸”的一下,将咸得发苦的韭黄吐在了桌上。
“怎么了小娅,很咸?”程文瑾问。
“你自己尝嘛,咸死了!”梁娅苦着脸说,又开始用小勺去舀旁边热气腾腾的豌豆尖蛋汤,不想才喝了一小口,跟着就是“噗”的一声,一股激流从口中****而出,吐在了脚下的垃圾桶中,梁娅不停的用手朝自己的嘴里扇风,边扇边说,“妈,今天晚上到底咋个了哟?一菜一汤都弄得这么咸!”
程文瑾用筷子尝了尝自己炒的韭黄炒肉,像刚才的梁娅,刚吃了一点,立刻眉头一皱,又用女儿的小勺舀了点汤,眉头再次一皱,程文瑾转身,“噗”,将嘴里的东西全部吐在了厨房的水槽中。
“咋个了?你妈的手艺回潮(退步)了噻!”程文瑾拧开水龙头,用自来水漱了漱口,一边用手背抹着嘴边的水滞,一边笑着冲女儿说,“小娅,你自己去外面吃点吧。”
“也只有去外面吃了。”梁娅有些闷闷不乐,学着母亲的样子用自来水漱了漱口,向母亲摆了摆手,出去了。
“咋个了?两道菜都炒咸了啊?”这时,看完报纸的梁经权从客厅走进厨房,从挂在墙上的筷子篓里取了双筷子就朝桌上的盘子伸去。
“别尝了,经权,咸得很。我下楼去小区门口的卤菜摊上买点凉拌菜将就一顿算了。”程文瑾阻止自己的丈夫说。
梁经权还是用筷子夹了快肉尝了下,随即就“呸呸呸”的吐了起来,“要得,你切买嘛。对了,砍半边卤鸭子嘛,我喝两杯小酒。”梁经权叮嘱自己的老婆说。
走在去小区门口的路上,想着晚上心不在焉的自己所做的那两道“咸死人”的菜,程文瑾突然觉得,自己真的不能这么下去了,不能这么一辈子当家庭主妇,跟油盐柴米,锅碗瓢盆打一辈子的交道。
“我程文瑾,小的时候,是任何人见了,都要夸赞的漂亮人儿呢;读书的时候,也是被无数的男生爱慕,追逐,被无数的女生嫉妒的班花,校花呢;即使工作,也是男同事,男上司,起着各种坏心思,打着各种坏主意的风情无限的迷人女人呢。我并不在乎一定要多么的富贵,可是,若就是这么一天天的,看不到任何希望和改变的老去,一头青丝变成白发,光滑细嫩的皮肤出现斑点,长满皱纹,哪怕到了七老八十,也要为油盐柴米这些琐事操碎心,我……终究是有些不甘呐!”走在小区路上的程文瑾停住自己的脚步,抬头看天,夜幕降落,傍晚的天空大部分已经染成了暗色,而那遥远的西天,却还有最后一抹金色的云彩,兀自坚持着最后的辉煌。
“连夕阳都有最后的光彩,我程文瑾还没到夕阳呢,干嘛不趁着这不多的日子,去发一回光呢?”抬头望着西天的程文瑾喃喃自语,心头的那个整个下午都一直徘徊不定,无法成形的念头开始如同艺人手中的泥人,慢慢的成形,变得有鼻子有眼起来。
然后,等程文瑾收回望天的目光,重新平视的时候,那犹如星星,宝石一样的明净而深邃的漂亮眸子,已然是没了犹豫,没了徘徊,变得无比的坚定!
“王小鬼,程阿姨这下半辈子,就交给你了哟!”一句软软的,犹如糯米般的语声,从程文瑾的口中轻轻的喊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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