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1章 孤狼成群

老地狐是一个很擅长生存的人,他从不担心自己会饿死,一脚踹开墙角的一只正在舔食一洼水塘的狗,然后自己爬了下去,像是狗一样的趴在那里舔食。

那狗回头冲他叫了几声,他抬起头,眼神中满是贪婪的目光。他在考虑,考虑要不要抓住这只狗炖了,毕竟他已经两天没怎么吃过饭了。北方草原各族基本上都禁止吃狗,只是他们的习俗,栗末律法也不允吃狗肉。但是老地狐从来不在乎这个,他没有部族,没人管的了他,虽说栗末成国都以千年,草原上的所有人都是栗末国民,但谁真的会当他们这些没有部族的独狼是栗末之民?再说了,饿急了什么不吃?法律说不能吃狗,那他也得有命来遵守这个律法,饿死了,怎么遵守法律。

他现在想的是,这只狗看着挺壮,狗壮了,肉也就多,可也难抓,很容易受伤。受伤可不是个好事。他是独狼,独狼受伤,没有人照顾,也没有人来给他看伤,更没有人来给他上药。运气好,熬到伤好,也就可以了,运气不好,人就死了。

他就差点死过,很多次,最近一次是三年前的冬天,在更北边儿的凉泉集,他的小腿被坚冰划伤,伤了好久。他自己幼年又修行过一段时间,算是身子骨硬朗些,愣是给他挨了过来。也是他运气好,当时是冬天,伤口没那么容易感染。

想到这里,他裹了裹身上的皮袄,这是他唯一的皮袄,很多年前在更北方的山林中从一个死人身上扒下来的。皮袄已经完全变黑,以前可能还不是黑的,上面一层的油光,看上去肮脏极了,但就是这样的皮袄,却能帮他挨过很多个寒冬。

最后他为了这件皮袄还是放弃了抓狗的打算,就算自己不伤着,皮袄破了也划不来,虽然冬天刚刚过去,可是北方草原四月份的天气还很冷,地上的雪都还未化尽,他可没法子,再找件厚衣服。

他现在所处的地方叫做“黑烨集”,只是个草原上的小城镇,草原民族四处游牧,结群而居,可是,他们也需要地方交易,于是这样的城市便兴起了。

草原上很多王公贵族、部落首领,都喜欢在冬天来这样的城镇避风窝冬。毕竟砖石搭建的房屋,比帐篷温暖太多。

老地狐蹒跚地游荡到一间酒肆门口,打算着看看会不会有什么残羹剩饭扔出来。然后,他就听见酒肆中的人在说话。

“你发现没,今年春天,黑烨集的人怎么格外多?”

“你不知道吗?南边的好多部族都受到了大易军队的攻击,那些部族老惨了,抢掠一空,死了很多人,剩下来残存的人,失了部族和草场,也不知道怎么办。”

这些事老地狐是不关心的,那些人部族没了,不是真的没了。他们说的上来自己曾经是哪个部族的,就算部族死的只剩他们了,他们也可以被别的部族接纳,甚至以后有机会还能重建部族,因为别人承认他们是有部族的,或者曾经有部族。

老地狐自己不一样——他是真正的孤狼!没有部族!他说不上来自己是那个部族的,不属于任何部族,不被任何部族承认。他们就是人人厌恶的孤狼,草原上的垃圾。像他们这样的孤狼有很多,有些是因为伤残,疾病被自己原来的部族抛弃;有些是因为犯了部族的大忌,受到惩罚被放逐;这二者都是被部族抛弃,被原来的部族不承认,这在草原上很常见,草原贫瘠,能供养的人口有限,有些人就必须死,放逐他们说是仁慈,实际上比直接杀了他们更难受。

其实被原来的部族抛弃还算好的,有些人更惨,生来就是孤狼,无非就是一个男孤狼,见到一个女孤狼,荷尔蒙的作用下,有了小孤狼。

草原各大部族有盟约,决不允许接纳这些孤狼。对于他们这些说不上来出生部族,拿不出部族徽章的人来说,永远别想进入任何部族。做奴隶也不行,他们是彻底被抛弃的弃子!他们更别想冒充别的部族的,一旦被发现他们冒充别的部族,哪怕是已经灭亡的部族,他们都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斩去四肢,放入装满粪便的箱子中等死。

其实,草原人对于他们这样的孤狼,都是无比鄙视和厌恶的。因为孤狼都是疯狂的,野蛮的,他们的生存环境,他们的被人抛弃的经历,注定了他们难以信任别人,也注定了别人难以信任他们。

孤狼互相之间就更难以互相接纳,有的是两个孤狼为了半块饼,一洼泥水打个你死我活的,怎么可能有信任这回事?

一句话,他们是弃子——谁也不要!

老地狐记得自己为什么会变成孤狼,他曾经是白蹄部落上任首领的儿子,只是部落最后落到了他弟弟和他继母的手中,他的母亲和兄弟姐妹都死了,他逃了出来,却被继母从部落中除名,成了孤狼。

报仇就别想了,草原人凉薄,他成了孤狼,没有人会接纳他,更没有人会替他报仇,甚至所有人都不会允许他报仇。他自己又哪有那个力量,活着就很累了,浑浑噩噩活到三十多岁,也不知道,还能有几年日子。

酒肆中讨论还在继续。

“大易人疯了吗?主动出击劫掠草原?他们要点脸面吗?草原贫瘠,中原富庶,从来只有我们劫掠他们,他们怎么还能来劫掠我们?我们还有什么能给他们劫掠?”

“哎,栗末国力日渐衰微啊,他们劫掠我们,还不是为了继续削弱我们,好最后一举剿灭我们。而且听说,头狼的儿子回来了,带着对草原的满腔怒火回来的,灭了好几个部族那些事儿,全是他干的。人头全部堆成京观了!”

头狼。

(本章未完,请翻页)

老地狐细细回想着这个名字,这么多年了,他也淡忘了。头狼,哪是那么容易就来的。

他在窗口下,捡了点儿残根剩饭,后来就在酒肆后面的小巷子里找了个角落,躲起来睡了。

第二天,老地狐醒来的时候,整个黑烨集都在沸腾!满街的人都在乱窜,哭喊声,叫骂声,厮杀声,怒吼声,然后是连绵的爆炸声。

他踉跄的从自己待的小巷子爬出去,手脚都还是冻木的,摇摇晃晃站不稳,爬了几十米,摔了五六个跟头。

出了巷子,就见到整个街道乱成一团,所有的人都在奔逃。有些人从左跑到右,,有些人从右跑到左。根本没哪里是安全的,只是在乱跑。

他慌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像个没头苍蝇一样乱撞了一会儿。忽然一个中年大妈模样的人撞在了他的身上,两人一起倒地。他马上抓着大妈问道:“怎么了?到底出什么事了?”

大妈不管他,歇斯底里地大叫着跑开,像是疯了一样。

旁边传来一个虚弱地声音:“快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大易军队杀进来了,据说昨天还在卡沁部周围,今天凌晨忽然就到了我们这儿。哎,忘了!头狼最擅长奔袭啊。怎么就忘了?还说离得远呢。”声音异常的平静,那是一种生死之间,彻底看开的淡然,只是有些叹息。

老地狐回过头,看见发出声音的是墙角一个中年人,身上是灰色的毛皮大衣,头上还有灰色的皮帽子,这人靠在墙角,腹部有一个血窟窿,血汩汩流出,中年人喘着粗气,满头大汗。

老地狐赶忙蹲下去,查看着这人的伤势,着急的说道:“你怎么样了?没事的,我看看,先带你去安全的地方。”

那人摇了摇头:“不行了,我活不成了,也特么晦气,没死在大易人手里,倒是让守城的部族兵丁捅了一刀,还把我身上值钱的抢走了。”

“你别说话,留点力气,没死总归有办法的。”说完,老地狐,不由分说就想把那个人扶起来。但是自己长期营养不良的身体,再加上身子还是冻木的,这人又已经彻底瘫倒了,一使劲自己倒摔倒了。

他拖着沉重的身子,想要再次站起,却最终也倒在了墙角,刺目的日光照进他的眼睛,有些炫目,但是挺暖的,深秋了,这个季节艳阳天不容易。他忽然觉得,这么死在这儿也挺好的,反正他的日子从无希望,什么时候死,区别不大。

受伤的那人看老地狐也索性坐倒在地,有些狐疑地问道:“怎么不跑了?”

老地狐笑了笑:“哪儿都一样,跑哪儿去啊。”

身边很嘈杂,气味很刺鼻,风也很冷。可是老地狐出乎意料的又有些困了,或者说太累了,他忽然觉得,还不如这么睡过去,永远不醒了。

阳光很艳,有些刺眼,他正好朝着东边,艳阳出来的地方,眼睛几乎被阳光照的睁不开。

就这么不知过了多久,忽然阳光中出来一个剪影,缓缓地走到他跟前。他不自觉的手在眼睛上挡了挡,眼睛也眯了起来,想要看清来人。慢慢的,一个少年的身形渐渐清晰,深青色的盔甲,黑色的大戟,狼皮坎肩,紫色披风,正是萧雨歇。

老地狐是不认识的,只见是一个大易人,他鬼使神差地碰了碰身旁的受伤者,问道:“诶,这就是大易人吗?”

没人回答,老地狐转过头去,却见那受伤的人不知何时已死去。

老地狐叹了口气,再次看着萧雨歇,他忽然觉得,眼前的少年有些眼熟。

“头狼。”老地狐轻轻呢喃着。他是见过头狼的,甚至差一点,就能追随头狼,只是那回运气不好,远远地在一座集镇里见过一面,只是等他想追上去追随头狼时跑太慢了,等他跑过去,头狼已经走了。等他再一次见到头狼,就是栗末人运回来炫耀的尸首了。

眼前的这个少年,老地狐觉得他至少有七分像头狼,不对可能有八分。

老地狐有些像站起来,他觉得拼命爬了起来,然后身体就是一个踉跄,向前扑倒过去。

萧雨歇一手大戟杵地,另一只手扶住了老地狐的手臂。

老地狐挣扎着抬起头来,当他看见眼前这个少年的脸时,他忽然笑了,笑的那般开心,他的身体仿佛拥有了无尽的力量。然后,他用平生最大的声音吼出了那个名字——“头狼!”

择弃子以成军

如果说栗末的精髓狼骑是一群天上的天狼,那么十年前的草原上有一群让天狼都胆寒的孤狼!他们的名字叫做地狱幽狼!

孤狼不成群,他们是被狼群抛弃的存在,冰天雪地,艰难求存。为了活下去,他们变得更狡猾,更凶残,更疯狂,更歹毒!有人说孤狼不成群,因为他们被人抛弃过再难相信别人,他们是——弃子。

然而十多年前,自南方中原之地,出来了一只狼,一只传说中的头狼!他一声狼啸,无数孤狼匍匐在他的周围,他们无法信任任何人,却甘心为这头头狼而死!他们被所有人所鄙视,可却在那头头狼的带领下,向所有鄙视过他们得人证明,他们才是最强的狼!

那头头狼的名字叫做萧隼,那群孤狼叫做“地狱幽狼”。栗末狼骑是天狼,那他们就是能把天上的天狼拖下来咬碎的地狱之狼!

萧隼择弃子以成强军。

(本章未完,请翻页)

孤狼成群,草原悲鸣!

那个时候,是整个草原上的孤狼们最开心的时候,也是最自豪的时候,或者说是唯一有希望的时候,所有的孤狼,都梦想着有一天能到头狼的麾下。

后来头狼死了,孤狼成群成了传说。他们以为,这辈子再难有这样一天,至少老地狐是是这么认为的。直到今天,老地狐再次看到了这张脸。

他又是一声咆哮:“头狼回来了!”

这一声咆哮,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了过来。有些人更仓皇的后退,有些人却鬼使神差,踉踉跄跄地朝这边走来。

最先走过来的是一个断了一只手,一条腿的残疾人。他在断腿上绑了一根木棍,一步三摇,却用尽自己最快的速度走过来。

然后他一把跪下,用悲怆地声音吼道:“头狼?头狼?!”

萧雨歇长舒了口气:“我不是头狼,我是他的儿子。大易‘兵鬼’萧隼之子。我——带着我父亲的仇回来!”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老地狐和残疾人一同笑了起来。

残疾人拼命的叫道:“头狼的儿子回来了!回来了!真的回来了!让我追随你!请让塔沁追随你,我虽然残了,但你相信我,我就算断了腿也是草原上控马最好的战士,给我一匹马,我就是最好的骑手!”那人的眼神中,忽然透出的满是决绝的神色,和坚定的信仰,仿佛他重新成为了那个驰骋草原的最优秀的猎手。他曾是谭达部最好的骑士,最强大的战士。他为部落拼死作战,立下了无数功劳,可在一次作战中断了手脚,部落便赶走了他!剥夺了他的名字!他们不相信他还能战斗的,不能战斗的武士,就是部族的拖累。

没等塔沁说完,一阵闷响,然后又是一个人走了过来,冲着萧雨歇跪倒下来。这个人个子极高,足有两米五的样子,却长得干瘦干瘦,最重要的是,他的眼睛瞎了,本来应该是眼睛的地方,是一团畸形的瘤子。他也不会说话,只是一个劲儿的干嚎。

终于老地狐替他开口了:“他是林东部的,据说是林东部。生下来就眼睛就是那样,部族说他不详,是妖魔附体,拔了他的舌头,将他赶了出来。他又瞎又哑,但是身材高大,很有力气的,吃饱了就是一个小巨人。给他一把刀,不,给我们一把刀,我们就会是你最忠诚的战士。”

很快越来越多的人聚集了过来,越来越多和老地狐和塔沁一样的人聚了过来。他们中所有人都在喊着:“给我一把刀,我就能成为最好的战士。”

过了良久,萧雨歇忽然大声喝道:“不,你们现在要的不是刀。是吃饱,然后好好睡一觉,把身子养好。然后,你们穿越草原,去告诉整片草原,头狼之子回来了!去告诉所有人,”随后,萧雨歇长戟扬起大声喝出曾经让草原颤栗的话,“孤狼成群,草原悲鸣!”。

一个个孤狼都跟随者萧雨歇身后,向着城门离开。

老地狐最后看了一眼那个穿着灰色皮毛大衣的尸体,将他身上的皮毛大衣扒了下来,穿在自己身上,戴上了他的那顶皮帽子。草原就是这样。

黑烨集外,黎动看着追随部队往回走的几个草原野人,笑着开口问道:“你确定要留下他们?”

“你不是问我,那三千人的缺额怎么补上吗?现在知道了?我是留着招募我父亲的旧部的。”

“地狱幽狼骑,不是全军覆没吗?”黎动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萧雨歇忽然笑了出来,说道:“草原上有多少孤狼,我父亲就有多少旧部。”

黎动豁然想通,然后就畅快地笑了起来:“是啊,草原上所有的孤狼都是地狱幽狼,这是你父亲说的。犯草原之大忌,铸大易之神器!招募孤狼,劫掠草原,也就你父亲有这样的胆子,敢开这样的先河。”

萧雨歇笑了笑说道:“我父亲是江南才子,草原的规矩他不用守。这些人,草原部族不接纳他们,是怕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我父亲不怕,干脆煮一整锅的老鼠屎,然后,拿着一整锅老鼠屎去恶心死草原,恶心死栗末。”

三日前,卡沁部小道一战,澹台兄妹殒命。那日之后,萧雨歇都没来得及和刁英他们说上话,就骑上了天罡墨鸢,一路向黑烨集而去。半道上追上了黎动,然后带着队伍狂奔到黑烨集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奇袭了黑烨集。

黑烨集是八都帐八个集镇中最小最穷的,这里没什么强大的部族,也就是周围几个小部族自发组成的货物集散地和一个勉强算得上能窝冬的地方。周围连个围墙都没有。

萧雨歇凌晨偷袭,一个照面就冲进了集镇中,然后一通砍杀,将所有反抗的武力统统清除,接着就是搜刮整个集镇的财物。

集镇终究是集镇,哪怕不繁华,这里的货物和钱财加起来,也足有三五百两黄金之巨,具体能折合成多少,还得回去清算。

最大的收获就是,萧雨歇终于在这些地方,开始发现了这些孤狼的身影。

临走的时候,黑烨集被一把大火烧成了白地。

一天以后,紧赶慢赶来到这里的八都帐大军,看到的只是一片焦土废墟,而萧雨歇早已带着缴获,和从八都帐找来的牲口和大车走在了返回殇山的道路上。

终究带了最后,八都帐的大军也没追上萧雨歇他们。

(本章完)

.

上一章目录+书架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