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 89:EdgeHill(临界之丘

格拉斯考克县水道纵横,荒野遍地,整个郡人口加在一起,也不到大镇伊腾顿常住人口的三分之一,对于住惯大都市的我而言,实在是一个乡下地方。放在阳光普照的白天,在公路上望出去,没有半支烟的功夫,很难瞥见人影。而若是这种电闪雷鸣的暴雨之夜,则更难撞见往来的车。大水冲走了一切痕迹,即便天竺菊特意留过路标,想要找到也是不可能的。

我们只能通过木樨花的口述来辨别方向。据这个小妞声称闯进女神峰的三名圃鹀,分开后分别追往三个方向。一人追击天竺菊,一人追击她们四人,还有一个追赶破窗而逃的留守女人。正因莉莉丝们全都骑着马,所以在小径和灌木丛中如履平地,才逐渐摆脱对方。

面对四散奔逃的小妞们,圃鹀的人只得舍了小车,她们骑走了停在空地间的摩托。而这些车自打前一次围剿兰开斯特后就再也没添过油,预估最多还能开半小时。木樨花逃回山庄时已在路上扑腾了四十分钟,加上我等赶来,前后超出了一小时。假若爆发了激战,现在早就打完,是生是死已无法挽回。我们骑行而出,说得好听些叫搜找,说的难听些就是收尸。

出发的马队分为了两股,一股延着JoesCreek河滩而行,另一股往FordsGreek与牛溪的交叉口而去,不久之后,我们在树林边缘找到了黄瓜,她的坐骑被弥利耶击杀,人翻到了沟里。这只圃鹀瞧了她一眼,或许觉得杀她没任何价值,便开车往北方而去。

“嗐,出来得太急,只记得拿枪,手机都忘带了。”见到幸存者后,我们想问明另一路人马有何发现,结果众人掏了遍口袋,只有我和艾莉森随身带着。那个年代的翻盖手机远不是今天智能手机可比,只要被浇到水基本就报废了。主妇般的人抱怨一通,指着附近一座荒废农庄道:“先避一会雨吧,人不累马儿也跑累了,偏逢这种鬼天气,还出了人命。”

“在中学门前分开时,天竺菊好像被砍了,死没死不知道,我只顾着自己奔跑。”黄瓜的小腿血流如注,被安贡灰破开很长一道血口,不过行凶者还算仁慈,没有趁势挑断她脚筋。见其余人不是在唉声叹气就是在打电话,唯独我站在窗前沉思,这个小妞往我怀中一倒,哭叫道:“她们全死了,我比较机灵才能活下来,我不管,你要为我为她们报仇。”

“好了好了,你看清那三人的长相没有?说得什么混帐话,人哪里全死了?木樨花和红苜蓿全逃回家了。”她故意添油加醋,描述着自我想象的悲壮,我也不免听得心惊肉跳,只得默然安抚自己:“她理应不会出事,就算打不过,但骑着的是妖马制势。”

“那是两个黑娘们和一个白人,浑身腱子肉,凶神恶煞的,比铁门还高,强壮如蛮牛。”

“联系不上,她们里恐怕没有一人带着手机。”桃花摆摆手,将电话塞还给了我。

恰在此时,地平线尽头亮起一道白光,众人追出门去看,极远处的灌木林好像燃起了冲天大火,几乎将半边天映红。既然方向已辨清,我们纷纷跨上骏马,朝着前方疾驰。沿途这个黄瓜又问我要手机,她居然提出想要报警,并说现在出了命案不论如何明早也会有人来调查,不如跟条子们坦白交待,以免自己成为嫌犯,被拉去炮局拍照。

“你是个白痴么?那样岂不是要找到凶案现场女神峰?倘若有人下去搜找的话。”主妇里的另一人被气到语塞,刚开口喝斥了她几句,似乎联想到了什么,便立即住嘴。

我在旁听出异样,并不当回事,而是先将此默记于心,只招呼众人加快脚程。

五分钟后,马儿跑得口吐白沫,方才赶到灌木林,只见一台机车撞进老树引发爆炸,飞溅开去的车零件点燃了周遭,由于雨势太大,火苗几乎被浇熄,空气中弥散着一股难闻的焦油味。杂草间存在扭打痕迹,并一路延伸去了河口,我们越往深处走,那股怪味就越浓烈,当绕到滩涂,背后早已是不见火光,眼前漆黑一片。于是,这些女人齐刷刷看向了我。

“我几小时前在浴室刚被侵犯过,连眼睛都是肿着的,还能怎么看?”我只得吱吱呜呜,恰巧一道闪电滑过,远处似乎有个黑色东西,正顺着湍急河溪往下游去。真是天助我也,我立即抖擞精神,分开众人眯起眼来,装模作样了一番,道:“人就在那里!”

随着我的指引,这般婆娘打鞍下侧袋里翻出破手电,借助那绿豆大小的光斑拼命搜找。我猛然记起自己怀揣着射放头灯,这玩意儿自打孔地亚一战后就再未用过。想着我翻出这把奇形怪状的冷光灯,递到艾莉森手中,自己随便找了片树下草窠坐下歇息。

“在那里!就在醉蝶花手指的位置。”一道宽频光束打出去,将大半片水面照得通透,我闻听艾莉森在喊,也掐了烟好奇地过去。走到滩涂前再一定睛,却是个灰蒙蒙的东西挂在几块礁石间,顺着水势一起一伏。那是个人无疑,但与我适才所见的黑影位置差了十多米。

“这却是怪了,难道是眼花了?”我们与那东西相聚着二十余米,外加大雨滂沱,肉眼极难分清外形,光冲着肤色和衣服,显然不是莉莉丝任何一人,那么这家伙只可能是圃鹀的纠察队成员。我招呼众人上马,往河流的上游去,远处似乎有片浅滩可以涉水而渡。

然而当我们绕行一个大圈来到对岸,令人感到诡异的是,泡在水里的人已不见了踪影。她不是被激流冲走,而是自己爬上了滩涂,并将身上琐碎之物尽数扯烂,丢弃在附近树下。那是麂皮的衣物,以及半块银桃子,懂行的我一看便知,它是檞朼。不知为何,这些破烂上生出了细密绒毛,灰蒙蒙一片,外形很像某种霉斑。

“这就是袭击我们的人!”黄瓜抓起鹿皮,叫道:“三人都穿着一模一样的斗篷。”

“难道她没死?而是撞晕过去了?然后被水冻醒自己又跑了?”桃花团着手,在河与树木之间踱步,又说:“可鲜血流到这里就止住了,或者说她受伤太重又重新掉回了河里?”

“我怎会知道这条河溪流经哪里?这鬼地方我都没到过,地图上也找不到。”于是一群娘们围着艾莉森七嘴八舌发问,她被吵得无法思考,叫道:“我可以肯定,咱们的人没到过这里。因为人不会挑选自己陌生的地方奔逃,而且马也不识途,更不会载着人往这种地方走,不然林子里会留下蹄印。这可太奇怪了,为何此人会在此遇袭?袭击她的又是什么?”

“那要不要大家散开去追?哪怕跑了,一个伤者也不会走太远!”黄瓜倒提着斧子叫道。

“千万别蛮干,你在明她在暗,况且这家伙有多大能耐是个谜。对方哪怕感受到一丝危险,也会拼命反击,若是咱们再一分散,就全成了她的猎物了。对了,你适才嘀咕什么?”我猛然间来了个想法,但一时没釐清是什么,便扶住艾莉森的肩,要她将刚才的话再说一遍。

她挠了挠头皮,不知我所指的是哪句,便将自己沿途过来的话统统背了一遍,而我所要的是半分钟前她们间的激辩,当艾莉森说完,头脑中那些模糊的想法瞬间开朗。

人在慌不择路时,会本能地选择自己熟悉之地奔逃,要想搞清一系列谜面,就不得不将自己假设为他人。这么一来,天竺菊人去了哪?我已有了些许概念,那个方向就是月谷电台!

“那咱们得往回去吉普森了,你是怎么判断她会在镇上?”主妇般的人狐疑地看着我。

“这不是明摆着的事么?真笨!换做是你,当被杀手追赶,是打算逃往人迹罕至的墓地呢,还是能偶遇路人的小镇?”我是什么人,才思敏捷智谋广远,立即找出一条不暴露电台却能完美诠释的理由,道:“我和大姐到过米切尔和吉普森,这片鬼地方只认识此处啊。”

那么一来,我们只得按原路回去,当下到女神峰下,恰巧与另一支马队相遇,她们也有收获,那就是失踪的鸢尾蝶找到了,她的脸被破了相,正抱着木樨花哭得象个泪人。当听闻我们打算去吉普森,便调转马头赶上。我让艾莉森将她手机暂借给露西,以免分道后再度失去联络。果不其然,当越过中学校门走到月谷电台前,面临着分岔路,人群再度分为两队。

“现在该怎么走?”主妇般的人紧随着我下马,陪在一旁踱步,问:“你在找什么?”

“我没在找,而在还原痕迹,那是我背着弥利耶偷学的另一种通技,说了你也不懂。”我挥挥手让她回马上去,独自来到大道前盘膝坐下,背对着众人,苦思冥想起来。

与算數从没及格过的天竺菊相比,我的理科要好许多,可以从别人的闲话里分解出线索来。黄瓜说在中学门口瞧见她负伤,不管有没有,总之她走的是这个方向。女神峰到中学,与中学去月谷电台,两者全是一英里半的距离。那么在策马狂奔中,她为了避开追敌,定然会朝后抛掷雷鸟争取时间。之所以找不出踪迹,是因为制势马,它连跑带飞没留下蹄印,那么沿途一定会留有玻璃碎屑,尖椒泡手感很沉,雨水难以将它像浓痰般冲走。

由着这个方向思索,我很快又联想到其他,那就是小拽女在滑翔过程中,底下追赶之人必然会向上射击,由于牝马速度太快,圃鹀又在骑行颠簸中,很难控制精准度,那么一来沿途就会落下痕迹。想到此,我一骨碌爬起身重新跨上黄马。将手朝前一指,让众人开拔。

就这样缓行了五十余米,众人果然在树梢上瞧见某种古怪长钉,我像只猴子攀爬摘下,丢给她们辨识,众人纷纷称奇。继续往前再走一段路,又在关门的五金店前找见一堆玻璃屑,这群女人方才折服,不由问我那是什么绝技。我暗暗嗤笑,过去小学时,我凭着一本儿童读物,只做了几个化学小实验,就能令同班同学认为我是个外星人,这又算得了什么。

“此术名叫蝴蝶魇,并不是弥利耶所擅长的,而是系出一个叫蝴蝶会的神秘组织。”我自是一通之乎者也,反正这群人都是没见识的乡下妞,既然魂镰已将玛德兰归类在左门,我身为儿子理应继承版权,自是说得口若悬河,外加长着这张清纯的脸,直叫人深信不疑。

“醉蝶花,不,姐姐,我感觉你对妖法比蓝花楹还要了解,可为什么你打不过她呢?”鸢尾蝶终于破天荒地主动向我开口,扯住衣袖发问。

“我是个技术型弥利耶啊,不是早就告诉你们了么?正如同你是个电影导演,有些人擅长拍爱情片,有些人擅长拍恐怖片,各有所长啊。我干嘛要与一个挑大粪的比试力气呢?再说了,我最初是个魅者出身。”我不屑一顾地扫了她一眼,答,不再多言。

趁着众女都在四周查寻痕迹,我故意走在人后,拖住主妇中的另一个,开始了套话。

“我觉得她的担忧是对的。”黄瓜见我正提到她,不由回眸来看,我摆摆手让她继续,对主妇说:“现在死了一人,这是不争的事实,而且我们全体出动,马队也会被住户瞧见。如此兴师动众,别人一看就知道出了事,没准明早会去报警,条子真要去女神峰该怎么办?”

“尸体的话,只能委屈死者了,我们自行处理掉,总之不能让闲杂人等随便闯进教堂。”

“你是怕条子手脚不干净,趁机撬走几块金板么?适才我摸了,那是镀金的木头神龛。”

“不,在道场的泛渣之井下关着一个人,绝对不能被人发现。你也别多问,等过些天开神巫会,大长老会盛情款待众人,自然将推心置腹和你们商量机要。到那时你不想知道都难。”她神秘兮兮地凑近我,道:“你还是和蓝花楹搞好关系,我怀疑她就是大长老。”

“嗯,也有其他人对我提过,但她瞧我就不爽,今天还侵犯了我,那能是大长老么?”

“这就是关键原因啊。许多人都想谋害大长老,荣登大位。她出于安全考量所以从不露面,因此才要搞一套迷惑她人的假象,故意不被你怀疑而装得凶残无比,没准她特别喜爱你呢。”主妇随即道出一套阴谋论,叫我大开眼界,她说:“蓝花楹一直声称要找大长老决斗,那么她们会选在龟背的途角比试,这鬼地方无人到过,到那时她往里一钻,换身罩袍再出来,留下一封信说挑战者被干掉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你如何分辨真伪?所以她最有嫌疑!”

我面色平静地掏出手机,与另一群人通话,打算听听其他进展。接电的木樨花,沿用我的方式,她们也找到了玻璃泡残片等特征。除此之外,在枯树前还找到稠厚的油脂,好似柏油桶翻了。天竺菊果然是驾着妖马飞窜上天,这么一来就无法以路径来判断走向,她能轻易越过别人屋顶避开追袭者,自然也可能躲在任何角落。

当走去另一端与她们碰面,我远远瞧见马洛家屋顶的天线,原来如此,她果然是在自己熟悉的区域活动。可这么一来,新的问题产生了,这两片路段,各在吉普森两个方向,且又是镇子中心,依旧无法判明最终走向。难道是躲去了眼镜家地窖?或是去了范胖家地下室?我总不能带着莉莉丝们擅闯他人后院,或堂而皇之地登堂入室搜找。

“就是这滩焦油,现在不知为何起泡了。”露西跃下马,指着树干呈喷溅状的油腻,道。

这又是什么呢?我能够确信的是,它并非焦油,因为此物有着清淡的草腥味,而且污渍已被雨水冲散了大部,难以分辨是怎么淌下的。毫无头绪之下,我只得让几个伤号先回山庄,黑压压大群马队聚集在一起,被人瞧见实在不是件好事。

“可恶,就这样丢失全部痕迹了么?”我恨恨地叫骂,心头又生一计,转过身问众人谁带着信号枪一类的东西。我们现在该找片空旷地带,往空中射出燃剂,如此一来覆盖范围将达到好几英里,倘若被她看见,一定会作出各种策应。虽然是个好主意,可惜实施不了,因为这群莉莉丝们太穷了,任何能想得到的东西一概没有,我只得看向手中的射放头灯。

恰在此时,背后传来阵阵微弱铃音,我从黄瓜手中夺回手机,光屏上正闪着未知来电。

“我在一个自己从没到过的地方,四周都是冷风,快要扛不住了。”电话彼端传来一个疲惫的声音,那是焦头烂额的天竺菊。她似乎正处在极度危险中,很快又压低了声调,说:“我和制势都躲在茂密树冠里,听着,追兵死了一个,这部手机就是她的。可我还没看清这个人的长相,哪知另一个又赶到了,她不知打哪里搞来一匹高头大马,教堂窜走的莉莉丝也已被她活捉,塞在一个麻袋里绑在鞍上。她已察觉到我的存在,正在附近一带搜找。”

“这是怎样的环境?荒野还是河溪?附近有没有标志性的建筑?”艾莉森一听急了,连声大叫:“你赶紧找啊,不然咱们要上哪救你?你是如何干掉那个人的?”

“附近是个居民点,看上去不太像小镇,公路两端都建有平房,奔逃时好似瞧见过路牌,这地方名叫临界之丘!”她慌慌张张地回应,忽然掐了线,电话那头再无一丝声息。

“埃奇希尔?”桃花愣了愣,催促众人上马,道:“它就在吉普森南边不远,怎么跑那里去了,埃奇希尔只能算是公路两旁的居民点。快马加鞭五分钟就到了!”

在美国,有许多被称为镇或者城的地方,其规模往往只能算作是个村。定居点一般都靠得很近,若是爬到高处往下俯瞰,就能在视野瞧见好几座这样的镇子。这个临界之丘就是佐治亚境内最小的一个城镇,总人口甚至还不及马上的莉莉丝多,算下来只有二十余人。

除此之外,这样规模的镇子分布在各种偏远角落,物流或者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时间久了人们感觉不方便,往往就会搬迁,最终变得人烟渺茫。例如伊腾顿往西的Aldora,到了2020年时,已成了座空城,走在野草丛生的柏油路上,邮局学校一应俱全,却又无比荒凉。

废话说到此已足够,仗着人马众多,又各自背着步枪,贼娘们个个摩拳擦掌,叫嚣着要活捉纠察队,押解去道场血祭。望着那一张张因暴怒而变形狰狞的脸庞,我也阵阵发怵,便紧随着马队,走在人群的最末。倘若对手很强,她们可以去当肉盾;倘若对手很弱,我也不必动手。真要我挥舞粉拳去将一个大活人殴打至死,其实是很有难度的。

埃奇希尔顺脚走走,不到五分钟已出现在地平线尽头。这就是片公路旁的平房,比起养伤的莉莉丝们藏身的奥吉奇河畔还要荒凉。天空划过一道闪电,映亮了远处的草场,女人们放缓骑速,开始往枪膛里填弹,做好了一触即发的准备。我朝天打亮射放头灯,蓝光灯柱映亮了大片乌云,犹如空气中盘着许多巨蟒,令人感到自身是那么渺小。

“真要在此决战吗?”我伸手拖住艾莉森,指着道路两端亮着门灯的住宅,问:“乱枪一起,准有人凑到窗前观望,流弹无情,倘若误伤居民,别人再一报警,岂不是无事生非么?”

“这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好不好?你们弥利耶杀过的人难道还少么?中流弹算他们自己倒霉,现在是狂风暴雨之夜,谁能透过雨声听得见枪击呢?”桃花圆睁大眼,怒不可遏地叫道:“别人都欺负到咱们头上拉屎拉尿,你还要讲仁义?杀几个人算什么?我手上就沾过血。妹妹啊,比起你大姐实在太怯弱了。一会儿不用你添乱,咱们自己来解决。”

豪言壮志虽如此,但贼婆娘们也是知道避险的,主妇俩人要求众人打公路撤下,在草场上飞奔,只要遭遇就将对方引去远处树林,那样可以遮人耳目。就这样,众人借助雨势和狂风的掩护,走进了这片平淡无奇的灰色公路。我在雷电光中瞥见一棵参天大树,以她和制势的体量只可能躲在其上。结果打了几下手电后,既不见人下来又无任何回应。

埃奇希尔从镇口到镇尾,骑着马全速狂奔,大概用时两分半钟,它建在狭长形公路两端,是一片稀稀拉拉的居民点。此处不是山丘和坡道的地形,即便天气晴朗听见激战声,但要找到究竟在哪也很困难,更何况是这种鬼天气?莉莉丝们只得分出一半人马先潜入林子,剩下的人分为两股,从镇口和镇尾涌入,打算草草过一遍,在中段再聚拢。

当头一个惊雷劈下,击中道口路灯,玻璃炸开火屑四散惊扰了马匹,它们开始不受控制奔跑起来,飞溅的泥浆糊了我一脸。才跑了没多久,又一道闪电划过,击中前方某人家的晾衣杆。似乎滚滚奔雷专为追袭人群而下。只听得前方几匹马嘶吼起来,人在路中央刹住脚步。

昏暗摇曳的路灯光斑中,现出了一头怪兽,背上端坐着一个奇形怪状的怪影,如墙般僵站。此人十分高大,个头比艾莉森还大一圈,朦胧间辨不清是男是女,正默默注视着掩身黑暗中的我们,早已有了准备。众人反倒没了主意,桃花发一声喊,抬手举起步枪。十多秒后,怪客背后也开始冒出人影,这支莉莉丝也同样瞧见了它,众人这才策马围逼。

余光散瞳中草场边缘亮起一道刺破黑幕的高亮,让众人不约而同侧目去看,那不是电光火石,而是一只在空中爆开的雷鸟!天竺菊骑着制势就像是黑色绒纸剪影,在气团前一晃而过。诶?她为何出现在两百米外?抛掷尖椒泡是为了吸引众人的视线,还是为了招引路灯下的怪客?这个问题很快就有了答案,因为紧随她之后,又一道剪影也跨过光团。

当众人的视线再度投向公路,适才站着的人影早已消失。它是如何做到的,以超高音速窜去了那么远?众人想无可想,只得掉头追击,路过光斑,我特意扫了一眼,又是一滩之前见过的污渍,油腻聚起一个个疙瘩,并纷纷炸开,很快又在原处继续起泡。

藏在林子另一端的莉莉丝见自己白忙活了,各自钻出灌木,三批人马如黑乌鸦群起,只追着天边的两条人影而去。冲出百米之后,众人再无顾虑,第一轮排枪轰响,后来者居上又射出第二轮排枪,只可惜无一击中,不是射程太近就是枪械老旧。

零星的枪声就像黄豆洒落在地,被狂风一卷,顿时消散在耳边。不过枪击仍起到了威慑作用,追击天竺菊的怪客见识不妙,猛地扎进了密林之中。我夺过艾莉森的步枪,在此人即将融入黑暗的那一极瞬,扣响了扳机,将它身上某物击落在地。

“好像是将她爆头了,枪法真棒!”主妇般的俩人高声喝彩,发一声嗦快马上前,下到近处再去看,草丛中是顶棕红色牛仔帽,帽绳已被我打断。她俩俯身捡起,冲着人群挥舞,并让徘徊不定的天竺菊快速靠拢,现在已安全了。我调转马头,迎着她过去。

哪知才走一半,怪客打黝黑密林另一头冒将出来,直插她的背后,制势马受惊再度高高跃起,一下子跨过头顶,开始在荒野里夺路奔逃。此人如疾风般掠过身旁,看都不看我一眼。擦肩而过的瞬间,我瞧见怪客的侧脸,那果然是个女流,体格既强健又显臃肿,似乎在斗篷下穿着重甲。她抬手甩出两道流星,只听得一声惨嚎,人群中某个倒霉蛋应声坠下。

“这家伙太坏了!”我只得快步追赶,冲着莉莉丝们大呼:“快快散开,别让她得逞!”

天竺菊与她一前一后追逐在人群中,令莉莉丝们无法射击,生怕误伤到自己人,只得盲目地跟着跑。几个贼婆娘刚一靠近,空气中划过锐音,那家伙取出兵刃,一顿金蛇狂舞,将靠近的人纷纷击落马下。赶过去看,伤者的前胸后背都在嘟嘟冒血,那是刀刃所致。

“根本看不清啊,她的动作太快了,耳边刚震起风声,劈斩也紧追着到了,那不是飞刀一类的武器,而是一条沉重长鞭,很有体积感。”桃花就是坠马者之一,当被扶起后,开始大声叫唤:“姐妹们,千万别蛮干,咱们要智取她,用鱼雷轰她。”

鱼雷又是什么呢?可以确信的,它不是什么尖端武器,而是乡下地方池塘里炸鱼的袖珍管药,佐治亚地方上俗称小雪茄。此物不算危险品,作为捕捞水产品还是挺管用的,但想炸死怪客却很难,因为它只是个大号炮仗。那你不禁要问,仪宾女是不是摔破了脑壳?肯定不是,她其实是整群人里,能作出准确判断的军师。鱼雷吓不倒怪客,但会惊扰马匹。

果不其然,伴随片片火光轰响,此人胯下枣红马受到惊吓,屁股一颠将之掀翻下来,自己望着密林窜走。贼婆娘们得手后,又射发新一轮排枪,怪客忙往长草中趴倒,像条花蟒快速游动,令铁莲子纷纷楔入草皮,偶尔几颗击中,也只听得钝音响起,似乎被重甲格挡下。

莉莉丝们使用的大多是猎枪或喷子,一把半自动武器也没有,子弹打光就需重新填弹。怪客怎肯白白束手,她长啸一声扑进马队,继续抡着这条长鞭拼命挥劈,如入无人之境,勇不可挡,瞬间又斩落好几人。天竺菊见情势危急,忙趁着混乱再度掷出尖椒泡,冲天白光轰起,将一堆贼婆娘和怪客崩飞出去老远,她挥舞着安贡灰,招呼我直奔主题。

怪客浑身燃起冲天烈焰,已成了火球。见马队排山倒海扑来,终于慌了神,她在长草间滚翻,躲避着群马来回践踏。稍稍站稳后,打怀中掏出只奇形怪状的瓢虫,端在手中摇摆,奇怪的一幕发生了。制势刚张开的血盆大口停在半空,好似被电流击中,竟愣在当场。

“小拽女,你这是怎么了?”天竺菊大惊失色,不断拍打马脖子。然而制势非但没有缓过神来,反倒前蹄一软,竟跪拜在地,她全无提妨整个人直愣愣坠下,跌了个四仰八叉。

“小拽女?”怪客呢喃一声,鲤鱼打挺跳将起来,就势坐上鞍子,吆喝着打算将马骑走。

我正巧赶到怪客面前,一个凌空侧翻,手臂搭住她脖子,借力将她再度卷下马来。肢体接触的一刻,怪客浑身冰寒刺骨,比花岗岩还硬,我挥舞安贡灰连刺两叉,全被板甲隔开。此人顿时恼了,一把掐住我脖子撅翻在地,抡起钵盂大的铁拳,直往我面门砸来!

“别,我错了,破了相我就没法混饭吃了。”这种软话在我仍是个男人时,哪怕撞破脑袋也不会吐出口。可只当了一周多的女人,我首要想到的就是这张盛世美颜,忙连连求饶。

“死到临头了还顾着脸蛋,原来是个魅者!跑来打架还梳妆打扮的,难道当成出门接客么?”怪客嗤笑一声,继续挥动铁拳,猛地捣入胸板,我浑身一阵痉挛,心脏猝停了。

“醉蝶花!”天竺菊大声呼唤,一回头见怪客从斗篷内又抽出利器,丢开我直扑她而去,吓得拍马狂奔,瞬间窜出老远。仰躺在地的我这回看清了,怪客擅使的武器。其实是一柄长剑,剑身分成十六段,由两道极细的钢索串着,当使劲甩出,可以瞬间化为长鞭,面对大群直面冲来的敌人,一扫便是一大片。莉莉丝们见她又变得虎虎生威,急忙从各处袭来。

怪客闻听马嘶,只得舍了我俩,回身去战莉莉丝们。待到众女奔至面前,她挥舞铁拳,专盯着马儿侧脸猛击,中了招的莉莉丝前仰后倒,纷纷摔在长草间,瞬间又伤了数人。

“别一窝蜂全挤进去,要讲策略!”仪宾女看得触目惊心,坐在草堆上大声疾呼。

剩余的莉莉丝们全都发了疯,只当耳边风,各自提着利斧和剔骨刀,围住怪客连番剁劈,趁着这个空档,我艰难翻出人堆,只觉喉间一甜,奔涌出数口稠血,胸膛被灌入新鲜空气,又能自由呼吸了。我跨上歪倒在旁的黄马,紧追着天竺菊而去。

不多久,我迎头赶上了她,当二马并驱时,我牵住牝马的马辔,高声大叫:“先停一停!听我说,那个人她决计不是纠察队,刚才靠得那么近,我看得一清二楚,弥利耶不会身披战甲,也不善挥剑,斗篷里更不会夹藏黑色铰链。与其说她是圃鹀,不如说她是名经过伪装的圣维塔莱!那种凶残至极的人,哪怕咱俩拼尽全力,也是无法击倒的。”

“我也注意到了,她刚才取出的虫形水晶,过去希娜也有一块,那是马铃,名叫鳍蛊,只有圣维塔莱才有。小拽女正是听见这种无音之笛,才丧失了血性。”她不待听完,连连摆手,叫道:“我有更重要的事要说,比起辨别她是谁重要百倍!”

我不时回头端看战局,合围怪客的莉莉丝们果然不是对手,就像群蛾扑进烈火,不是被刺翻就是连遭重拳应声倒下,几秒钟功夫,只剩得寥寥几人还保有战斗力,艾莉森就是其中之一,正与她拧着膀子在摔跤!虽然农妇如狼似虎,但终究没有受过系统训练,被她一个大背包甩出去老远!怪客已杀红了眼,拔出长剑疾奔而去。

“闭嘴!我没工夫听你啰嗦,再照这样下去,艾莉森就要折了!我问你,为何圣维塔莱只追你一人?你到底对她干了什么?杀了她的手足么?”

“不知道啊,她的同伴根本不是为我所杀,而是丧身在一条巨大黑影之下。”天竺菊抹去黏糊的雨露,猛地一拍脑瓜,叫道:“难道是因为这个?对,我拿走了死人的手机!”

说着,她从乳罩里翻出部奇形怪状的机子掷来,我接下后返身飞奔,高举着它大呼:“剑下留人,剑下留人,请你放过艾莉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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